早安·诗意咸阳 |​ 秦权

文摘   2024-12-02 07:02   陕西  


秦权(1)

【南宋】释居简

自程文法较锱铢(2)

汗竹韦编付烬馀(3)

倒置重轻矜缜密(4)

不知三十六年疏(5)


【注释】 

(1)选自《全宋诗》卷二七九四。秦权:此指秦始皇和秦二世为了统一度量衡而在度量衡器上铸造的关于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全文共四十字,用李斯的小篆文字书写。该诗通过对此事的叙述,评价秦始皇的功过是非。

(2)程:度量衡的总名。文:文字。法:法律。锱铢:比喻极细的数量。这一句是说秦始皇统一了度量衡、文字,法律等。

(3)汗竹:史册,书籍。韦编:用皮绳连缀的竹简,泛称古籍。这句是指秦始皇焚书的举动。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颁布了焚书令,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第二年,又将非议朝政的四百六十多名儒生坑杀于咸阳,史称“焚书坑儒”。

(4)矜:夸耀,自满。缜密:细致严密。此句意为秦始皇不注重仁治的本质,却在规则上大作文章,是倒置轻重,而秦始皇还沾沾自喜,以为缜密。

(5)三十六年:指秦始皇在位时间(前246-前210),共三十六年。疏:疏忽。此句意为秦始皇倒置轻重,并不知道他在位这三十六年以来的疏忽。


来源:《历代诗人咏咸阳》

视频:姚坤雨 张泽(实习)

编辑:韩越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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