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弘扬红色文化 共建‘五美康县’”红色文艺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文摘   2024-03-13 11:26   甘肃  


各文艺团体、广大文艺爱好者:

 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中国有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其本质是建立在5000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文化自信”。要“充分挖掘和利用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建设”、“生动传播红色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切实发挥纪念馆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大力弘扬红色文化,砥砺精神品格,筑牢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断深化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情感,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不断增进对五美康县建设的认同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康县高质量发展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特开展“弘扬红色文化 共建五美康县”红色文艺原创作品征集活动。

一、征集主题

弘扬红色文化  共建五美康县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康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康县陇南根据地纪念馆

              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12日

四、作品类型

不论是原创的音乐、舞蹈、曲艺、诗词、朗诵,还是自编自导的短剧、情景剧、抖音、视频,亦或是民歌等民间艺术。旨在展示康县人民心向党,感党恩的文艺作品;展示传承和弘扬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文艺作品;展示在党的领导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辉煌成就和康县人民奋发昂扬的精神风貌的文艺作品都可参与投稿。

五、投稿方式

1.现场投稿:康县陇南根据地纪念馆三楼办公室(康县白云山公园内);

2.拨打投稿热线:0939-5118866,18393968600(微信同号);

3.投稿邮箱:495347239@qq.com

六、作品展示

1.结集出版或公开发表优选文学作品,制作优秀音、视频作品光盘并在文旅机构、景区景点推介展示;

2.择优推荐到康县发布、康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刊发,同时向省内外有影响力的媒体推荐;

3.积极举办优秀作品的巡展和巡演活动,并以一定的方式举办网上展览;

4.根据作品的质量和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给创作者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七、投稿要求

1.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围绕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彰显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

2.作品须为作者原创,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

3.作品投稿需提供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4.投稿的作品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公开发表、结集出版、刊发推送、展览展示等;

5.本活动解释权归属活动主办方,凡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集活动的所有内容。


                        

  中共康县委宣传部     

康县陇南根据地纪念馆

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3月12日

         




康县艺苑投稿邮箱:610395825@qq.com

监制:孙雁  审核:李生璧  编辑:赵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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