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通勤便捷的特点,
电动自行车已成许多人的出行选择。
然而,因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随意穿行、不按车道通行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骑行中的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为进一步强化非机动车秩序管理,
规范非机动车行车秩序,
中山交警展现出了强大的执行力。
最新消息!今年以来,
我市已在火炬路、东阜公路、南头大道
等83条道路设置了非机动车道。
通过增设完善非机动车道,
有效改善了“机非混行”问题,
进而引导
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
根本目的只有一个:
实现人车分流,保障大家的安全!
▶️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在有渠化岛的路口,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当进入渠化岛。
①需直行的:按照直行机动车信号灯通过路口;
②需左转的:先直行通过路口在渠化岛停车等待,再按需前进方向直行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直行通过路口的“二次直行折转”方式实施左转,但避免逆向“二次直行折转”。
此外,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不得逆行、不得醉酒驾驶、不得相互追逐竞技、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机动车专用高架桥或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下一步,
中山交警将持续开展针对性排查,
通过合理划分车道,
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等举措,
有效规范、治理非机动车通行秩序。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在此呼吁广大非机动车骑行者,
出行时务必各行其道,遵章守法!
大家齐心协力,
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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