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但是总有人心存侥幸
无证上岗
违规进行焊接作业
5月29日,中山市南头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家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查实该公司3名焊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南头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5月31日,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某金属制品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2名员工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经查实,2名员工均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小榄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6月6日,中山市古镇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五金加工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1名员工正在进行五金焊接作业。经查实,该员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属于无证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古镇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五金加工店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8月5日,中山市横栏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五金制品厂车间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核查了4名焊接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取得情况。经查实,这4名正在作业的焊工均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横栏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五金制品厂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特种作业人员
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持证上岗
向违规动火作业说“不”
牢记电焊气割作业“十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