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30日,孙红雷诉颜**(微信视频号“娱乐那点事儿”,对应微信号:Xi*****13_)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一案,被告颜**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向孙红雷先生公开致歉。2023年10月,颜**使用其注册、认证的微信视频号“娱乐那点事儿”(对应微信号:Xi*****13_)公开发布了针对孙红雷先生具有诽谤性质的视频内容,涉嫌严重侵犯孙红雷先生的名誉权,本律师事务所接受孙红雷先生的委托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发表的涉案视频包含言论“孙红雷跑了”“转移上亿资产”“定居国外”等,属于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情形。涉案视频截止至删除时影响范围较大,导致社会公众对原告产生误解,造成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故被告的上述言论属诽谤性言论,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颜**在涉案微信视频号向原告孙红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向原告孙红雷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维权支出共计50000元。【详见:(2024)京0491民初4046号民事判决书】截至2024年11月30日,被告颜**已履行完毕赔偿义务,鉴于涉案微信视频号“娱乐那点事儿”已注销,故被告颜**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向孙红雷先生公开致歉(致歉声明同步刊登于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法院网)。附:2024年11月30日《人民法院报》第三版刊登的颜**致歉声明这则案件简讯发布后,孙红雷工作室转发回应:“对于诽谤孙红雷先生‘移民’‘转移资产’等严重违法行为,工作室已委托律师成功维权。后续,工作室亦将坚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艺人合法权益,‘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呼吁大家共建和谐网络环境。”今年7月,孙红雷曾公开否认移民传闻,相关话题一度登热搜,在网络上引发大量讨论。此前,孙红雷被曝全家移民澳洲,本人首次公开回应:“很多人说我移民了,连我的老师同学都问我,我说我没走,我出去旅趟游,小作文就有了。”孙红雷,1970年8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中国内地影视男演员、中国国家话剧院演员。
1998年,孙红雷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永不瞑目》,从此开启影视生涯,随后被导演张艺谋选中出演个人首部电影《我的父亲母亲》。2001年至2002年,孙红雷出演的电视剧《像雾像雨又像风》《浮华背后》陆续播出,因饰演的大哥形象逐渐被观众认识。
2014年10月1日,孙红雷在微博上宣布与王骏迪结婚,在法国巴黎举行了婚礼。2017年12月16日,孙红雷的妻子王骏迪产下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