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申报工作,申报须知→

政务   2024-11-25 20:45   云南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

为做好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检测评审机构申报工作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研究院所、行业协会等组织,按照《2024年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技术领域指南》(以下简称技术领域指南)进行申报。不在技术领域指南范围,但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导向的领域,有关组织也可进行申报并予以说明。同一组织申报领域不超过3个。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研究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


2.法律、行政法规对从事相关检测评定有资质许可规定的,申报组织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诚信守法经营,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能力条件


1.具备开展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所需的设施、设备、资金、人力等相关资源。


2.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技术研发、标准研制、科研成果产业化应用、计量测试评价、检验检测设备研发等能力,具有重大技术装备相关试验、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经验。


3.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体系,在所属行业拥有广泛的共享用户和良好评价。


三、申报要求


(一)自愿申报。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广泛动员有关组织积极参与申报的同时,注意不增加申报组织负担。


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表格,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为整理装订成册的申报表格和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Word版和PDF版申报表格各一份、证明材料一份。申报表格电子版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下载。


请申报组织于2024年1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二)审核推荐。省市场监管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市场监管总局。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禁借申报工作名义谋取利益。严禁申报组织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陈老师 0871-63215562


邮寄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


邮编:6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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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应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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