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在萧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失业有保障。今天。就业小课堂分享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相关知识,快和小蜀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除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上岗或领取营业证照以外,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形式。
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小贴士:
杭州市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女45周岁(含45周岁)、男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人员;
2.低保或低保边缘户成员;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
4.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5.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从事灵活就业;
2.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自2023年2月1日起,补贴标准按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50%计算。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补贴。补贴期跨越新老政策的,补贴标准分段计算。2023年1月31日前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原标准(女48周岁以上、男58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500元;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每人每月4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300元)计算。(核定补贴的缴纳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最早自灵活就业登记表中记载的起始月份起享受补贴,其中除低保低边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人员、2016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外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最早自2023年2月1日起享受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晚至其“就业援助卡”有效期满或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满,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期间,出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满等情形的,补贴期限至出现上述情形的当月;出现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领取营业证照、公益性岗位上岗等应注销灵活就业登记情形的,补贴期限至出现上述情形的前1个月。
灵活就业期间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将有关社会保险费补齐;不愿补齐的,出具书面承诺放弃享受补贴后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数享受补贴,中断期限计入补贴期限。
2023年1月1日后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上,其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2023年1月1日前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其就业援助卡有效期期满后属于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女 45周岁、男 55周岁以上人员和登记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当月。
涉及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单位吸纳)、公益性岗位补贴。
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一般每12个月申请一次。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线上办理: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申请;
线下办理:到灵活就业登记地所在社区(村)人力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温馨提示
具体内容等请以《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号)文件为准。
如有疑问
请到各社区(村)
就业工作人员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