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2024年第七期(总第77期)业务培训在本所会议室如期举行。此次业务培训主题为“新公司法背景下董监高的责任风险及应对”,由本所管委会副主任、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邬娜律师担任主讲人,管委会副主任侯成强律师担任主持。全所律师、实习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邬娜律师围绕董监高和实控人的义务和责任,结合法条链接、责任界定、应对建议等内容,详细解读了董监高被限制进行关联交易、督导出资义务、忠实勤勉义务、对抽逃出资的责任、表决义务及责任、董事高因执行职务致损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高被禁止兼职、同业禁止义务等关键法律条款。同时,她还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当前法律环境下董监高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挑战。
▲主讲人 邬娜
邬娜律师强调,在当前经济环境下,董监高和实控人的角色愈发重要,他们的决策和行为直接影响着公司的未来和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对于他们的义务和责任的认识,不仅是一种法律要求,更是一种对公司、投资者和社会负责的表现。
▲荣誉主任、执行监事 朱代恒
最后,朱代恒律师进行了总结发言,对邬娜律师的精彩授课予以了高度评价。他指出,邬娜律师的分享内容充实、见解独到,对于参训人员理解新公司法下的责任风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他还强调,作为律师,我们要时刻保持对法律变化的高度敏感性和关注度,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新公司法的实施对董监高及实控人的责任风险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我们要不断学习、不断实践,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深入浅出,为全所律师及实习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新公司法下董监高及实控人的责任风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