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4年5月1日
地点:安徽省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一)公开组:省、内外高校,龙舟协会,俱乐部等。本组别限报8支代表队。
(二)市内组:市内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各类协会和龙舟爱好者。本组别限报16支代表队。
22人龙舟500米直道赛
(一)参赛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公开组报名不足4个队,则取消该组别赛事。
(三)参赛人员年龄18周岁—60周岁(196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当年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泳200米以上能力及自救能力。
(四)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穿着背心式救生衣(禁用充气式救生衣)参加赛前训练及比赛,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各参赛队救生衣自备,颜色统一。
(五)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六)国家注册运动员不得参赛。
(七)资审组对各参赛队及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参赛队伍在参赛资格上有
违反规定的,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其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2020年最新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参赛队人数
22人龙舟:各队限报2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
(三)比赛龙舟由组委会提供。公开组可自带划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市内组划桨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四)比赛采用坐姿,设固定舵。
(五)各参赛队运动员比赛服装自备,颜色、式样一致。
(一)本次比赛设4条航道,采用轮次赛。三轮比赛成绩相加除以3的方式决定该项比赛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成绩相同者,以该项目第1轮成绩为依据,成绩少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二)第1轮赛后按比赛成绩进行排序(按蛇形编排),决定第2轮比赛分组。第2轮赛后按比赛成绩进行排序,决定第3轮比赛分组。只完成第1轮比赛的队伍,名次排列在完成三轮比赛队伍之后。
(三)第1轮比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赛道、舟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四)如受气候条件影响,第2轮、第3轮比赛中断,直道赛以第1轮成绩为准。
(五)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参赛队须在赛后30分钟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提交书面申诉的同时须交纳2000元申诉费,如申诉成功则如数退还。如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归还。
(一)公开组与市内组均录取前三名,颁发奖金、奖牌和奖杯。
(二)未获得名次的各参赛队伍均获得参与奖。
(三)奖金分配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均颁发完赛证书。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一)关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公众号,回复“杏花村龙舟赛”,下载报名表。
(二)各参赛代表队于2024年4月22日24: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加盖组队单位公章扫描件和word版)和原文档(2寸彩照电子版,分辨率413*626像素,照片尺寸35mm*53mm;注明单位、姓名、性别、领队、教练员或运动员)发送到赛事组委会邮箱469325418@qq.com。组委会将根据邮件接收时间确定参赛队伍,额满即停。
报名联系人:
汪伟 联系电话:15256659350。
王栋 联系电话:18905661181。
(一)请公开组各参赛队于4月30日上午12:00前到池州市碧桂园凤凰酒店报到(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齐山大道西侧),联系人;陈强 13155666956。
(二)请市内组各参赛队于4月30日上午12:00前到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大楼314室报到,联系人:汪伟 15256659350。
(三)各参赛队报到时须提供以下资审材料:
1.加盖组队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参赛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参赛人员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4.本代表队领队、运动员、教练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含往返赛途中和比赛期间)。含有多险种的保险合同,必须在保险合同原件上注明含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加盖保险公司合同专用章。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金额不得少于60万元/人);
5.赛事安全责任书;
6.自愿参赛声明。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费用自理。
(二)公开组由组委会集中统一安排食宿,每人缴纳食宿费280元(含30号中餐、晚餐、晚上住宿;1号早餐、中餐),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
(三)市内组食宿地点组委会不集中统一安排,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四)各参赛队报到时一次性缴清食宿费用。赛事期间不办理退伙、退房、加伙、加房等手续。
(五)报到时,缴纳赛风赛纪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赛事结束后,无赛风赛纪问题退回保证金。
(六)技术官员、裁判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和赛事补贴由组委会负责。
(七)凡中途退出比赛、弃权、罢赛、扰乱赛场秩序、违反赛场纪律的参赛队,纳入赛事不诚信名单,取消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2年内禁止参加龙
舟公开赛,并上报中国及省龙舟协会。
序号 | 日 期 | 时间 | 内 容 | 地 点 |
1 | 4月29日 (星期一) | 8:00-12:00 | 裁判长报到 | 酒店 |
2 | 14:00-17:00 | 检查场地 | 杏花村化旅游区龙舟赛场(杏花溪) |
3 | 4月30日 (星期二) | 8:00-12:00 | 裁判员报到 | 碧桂园凤凰酒店 |
4 | 参赛队报到 | 碧桂园凤凰酒店、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 |
5 | 14:30-17:00 | 运动队熟悉场地 | 杏花村化旅游区龙舟赛场(杏花溪) |
6 | 裁判员学习、 实习 | 杏花村化旅游区龙舟赛场(杏花溪) |
7 | 19:30-21:30 | 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 碧桂园凤凰酒店 |
8 | 5月1日 (星期三) | 8:30-9:00 | 暖场表演 |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焕园) |
| 9:00-9:30 | 开幕式 |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焕园) |
9 | 9:30-12:00 | 龙舟竞速比赛 | 杏花村化旅游区龙舟赛场(杏花溪) |
10 | 12:00-12:30 | 颁奖 |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焕园) |
11 | 14:00前 | 离 会 |
(一)各参赛队须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一面:
1.大队旗旗面高1.6米、宽2.4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龙舟队,文字均由左至右书写,报到时提交组委会。
2.小队旗旗面高0.6米,宽0.8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队伍标准简称。
(二)参赛队报名确认后,不再受理更换运动员名单。
(三)运动员报到后,在报到处领取一份贵池区4A级景区门票礼包。
(一)比赛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关于竞赛管理工作和治理赛风赛纪的有关规定。
(二)各运动队须遵守体育道德规范和竞赛规则,参赛不得无故弃权。
(三)若运动队在赛区出现违背赛风赛纪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一)赛事设仲裁委员会,由安徽省龙舟运动协会指定。
(二)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员由安徽省龙舟运动协会选派。
(一)2024“中国·皖美山水”龙舟赛·池州杏花村站组委会
地址:池州市福康路1号
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13905666124
(二)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贵池区康庄大道与生态交叉口东150米
联系人:周奎,联系电话:13866827401
(三)安徽省龙舟运动协会
地址:安徽省肥西紫蓬山旅游风景区安徽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付国平,联系电话:18605512657
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