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工作,现就申报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提示对象:
1、具有彭阳县居民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并自行缴纳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男50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50周岁)就业困难人员。
2、具有彭阳县居民户籍,离校2年内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提示内容:
1、凡计划在2025年初次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居民或享受年度有中断的居民,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携带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民生服务中心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具体步骤为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将不能在2025年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已连续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居民,原则上不需要再进行灵活就业登记,若享受补贴期间个人就业身份信息发生变化,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签订劳动合同等,请至户籍所在地民生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有效性核实,如发现灵活就业登记信息失效,请按照相关步骤重新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否则无法享受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3、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居民必须于申报之前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并留存相关养老及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特别注意:
1、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均为系统办理,无需《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2、以下五类人员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1)缴费年度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2)缴费年度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监事、管理人员等,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的除外;
(3)缴费年度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含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
(4)缴费年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的人员;
(5)缴费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3、2024年12月31日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登记为灵活就业人员仅代表拥有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的相关条件,请各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彭阳就业创业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于申报时间内提交所需资料进行申请,申报时间内未提交申请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