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计划投放6000辆共享电单车

民生   2024-12-30 17:44   北京  




近日

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

发布了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运营公告


为研究在平原新城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电单车)运行效果,综合考虑市民出行特征和规律、未来潜在出行需求、道路通行条件、停放资源等因素,结合昌平区发展需要,利用社会资源为市民提供安全、便利的出行服务,于昌平区主城区、沙河地区、回天地区(见附件)开展共享电单车试点,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试点车辆。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要求,按规定注册登记上牌;配备智能头盔;具备取车扫码实名认证功能,禁止未满16周岁人员使用;车辆定位精度误差不大于1m。


二、车辆规模。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行共享单车(含共享电单车)总量调控。根据试点区域交通现状、出行需求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将既有共享单车按一定比例置换为共享电单车,计划投放13000辆共享电单车。


三、试点要求。试点企业应遵守《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接受试点区域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监督考核,按照区域出行需求和监管部门管理需要投放车辆。试点区域内共享电单车全部实行“集中充电、分散换电”,实施电子围栏入栏管理(不入栏不落锁),不得超试点范围使用。


四、试点申请。申请参与试点的企业,须在2025年1月3日17时(含)前,向昌平区交通局提交试点运营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运营主体信息、符合要求的试点车辆、车辆投放规模及计划、运营服务制度等相关材料,并主动作出合规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逾期不再受理。2025年1月10日前,由昌平区交通管理部门对试点运营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符合试点要求的,通知企业开展试运营。


特此公告。


联系人:于京慧

联系电话:69700558

电子邮箱:cpqtc@sina.com


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

2024年12月27日


试点区域范围↓↓↓
01

一、主城区 


主城区试点区域面积约23平方公里,计划投放3000辆共享电单车。


昌平区主城区试点区域边界图

02
二、沙河地区 

沙河地区试点区域面积约19平方公里,计划投放4000辆共享电单车。


沙河地区试点区域边界图

03
三、回天地区 

回天地区试点区域面积约62平方公里,计划投放6000辆共享电单车。


回天地区试点区域边界图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回龙观社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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