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司法所践行“枫桥经验” 推进多元调解 倾心为百姓排忧解难

政务   2024-10-08 17:38   内蒙古  


2024年以来,隆昌司法所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调联动机制,立足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的工作理念,着力构建前端排查、后端化解的一体化调解工作闭环,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是有效化解,完善机制拓宽“调解维度”。司法所立足现有与基层法庭和派出所职能互补、资源临近的优势,以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为目标,探索“矛盾发现,政法牵线;三方协同,调解先行;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联合抓好辖区内专职调解、兼职调解员、综治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充分发挥“两所一庭一中心”(即:司法所、派出所、法庭、隆昌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整体联动、相互配合,积极做好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资源共享。截至目前,诉前共计调解成功148件,派出所转交民间纠纷6件化解6件。

二是全面排查,依托网格筑牢“平安根基”。由于隆昌镇辖区面积大,司法所将全镇分为四个片区,每月主动到各片区进行矛盾排查,并将排查出的疑难纠纷、突出问题及时与隆昌镇党委政府沟通进行研判会商,镇党委政府发挥各方优势,将矛盾分流至相关业务站所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举措,形成常态化、机制化的资源共享和工作协同。配齐配强调解力量,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提升调解员与现有工作要求的适配性,更好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至目前,隆昌“两所一庭”共开展分析研判会议2次、化解矛盾纠纷5起。

三是源头预防,强化宣传营造“和谐氛围”。基层是群众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线、最前沿、主阵地,为从源头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司法所坚持把提高辖区群众思想觉悟、增强法治意识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手段,将“两所一庭一中心”机制与普法宣传工作相结合,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现场咨询等活动广泛宣传“两所一庭一中心”机制的意义、作用和流程,提高群众对机制的知晓率和信任度。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集中宣传活动等方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辖区内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图文|闫微微 

编辑|陈红

校审|刘凤悦

终审|薛建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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