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完善湿地分级保护体系。实施名录化管理,在一般湿地中优先将生态保护红线内或者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湿地列入《蓟州区一般湿地名录》,共8处,分别是刘吉素水库、三八水库、官善水库、刘庄子水库、赤霞峪水库、马道自排渠、泃河红旗庄段、青甸洼洼地,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和监测。
2.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和持续利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完善了湿地保护制度,健全湿地保护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机制,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以于桥水库、环秀湖和州河为重点,辐射全区其他湿地板块,推进河湖湿地治理与修复,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3.强化湿地监测和科学合理利用。注重湿地监测体系协调,加强湿地与其它生态空间保护监测联动,不断完善湿地资源监测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湿地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鼓励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游憩、生态教育和自然体验等活动,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湿地保护修复,关心、呵护湿地。
编辑:康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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