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 (IRCC) 发表声明称,即日起不再默认签发有效期长达10年的多次入境签证。在决定签发单次或多次入境签证以及确定有效期方面,移民官员将拥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IRCC表示,这是加拿大综合战略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其旨在“有效管理临时移民水平、解决住房短缺和应对不断上涨的生活成本”。此项新措施是在加拿大特鲁多政府宣布“减少永久和临时移民数量”之际推出的。移民部长马克·米勒表示,“移民潮来势汹汹……我们确实要为此承担一部分责任,尤其是在临时居民涌入方面,我们或许应该早点采取相关行动。”依照加拿大移民局的更新,签证官将根据以下几个关键因素作出签发决定:申请人是来参加会议、培训、旅游,或者根据保修或销售协议前来提供售后支持的(一次性活动),还是探亲(定期多次往返)?申请人的每次旅行是否都需要父母授权,比如,无成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参加暑期课程?探访是否出于同情目的,比如,照顾病危或垂死的家庭成员?申请人是否有稳定持续的资金来源?是否就业?该资金是否足以支持其多次访问加拿大?如果资金由申请人雇主提供(比如用于参加一次性会议或商务会议),雇主能否证实此事(介绍信)?该名加拿大人(房东/家人/亲属/朋友)在加拿大是否有固定住所,是否已站稳脚跟?该名加拿大人是否还资助了其他人?该名加拿大人是否有足够资金资助所有受邀者多次访问加拿大?申请人是否表明群其健康状况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恶化?客户是否提供了缓解计划(例如健康保险证明)?保险期限够不够长?申请人在当前居住国的身份如何?他们与居住国的关系,以及他们与加拿大的联系,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吗?申请人与其祖国的联系是否紧密,是否有难以割舍的工作或家庭义务?申请人是否来过加拿大?他们是否遵守了签证条款和条件?总而言之,签证官将根据以上因素“自行判断并决定”签发单次或多次签证。注意,无论“相关有效期”是多久,其均将短于“申请者护照的有效期”或“其生物识别信息的有效期”(以先到者为准)。但须提及的是,新规不光涉及新申请程序,也涉及续签程序,持有即将到期签证的个人,在申请延长居留时,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审查。目前尚不清楚“已经递交申请的人”是否会受到新规的影响。据预测,未来几年,将有超过100万名临时居民在签证到期后离开加拿大。加拿大移民部长马克·米勒已表示,加拿大政府将驱逐那些未按规定离境的人。单次入境访问签证仅允许申请者进入加拿大一次,入境后居留有效期为6个月。多次入境访问签证允许申请者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入境(该有效期最长为10年或护照到期前1个月,以先到者为准),每次入境后居留有效期为6个月。2014年2月6日,加拿大移民部宣布“所有赴加普通签证将自动升级为多次往返签证”。这将允许游客在最长10年内多次往返加拿大,每次可至多停留6个月。签证费也将从150加元减至100加元。“多次往返签证”在中国、印度和墨西哥这样护照有效期长达10年的国家很受欢迎。加拿大移民部说,申请签证变得更简化更容易,这样能促进赴加旅游和贸易。文章内容不代表魁北客传媒观点及立场。新闻来源:
https://www.iask.ca/news/1032514#google_vignette
https://www.outlooktraveller.com/whats-new/canada-revises-visitor-visa-policy-no-more-automatic-10-year-multiple-entry-visa-option-heres-what-it-means-for-travellers· Moonella 探案故事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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