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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16个部门联合印发!12月12日起施行
○青海保护修复湿地确保“中华水塔”生态安全 全省9类湿地占全国湿地总面积12.64%
○西宁与119个国家和地区实现贸易往来
○西宁公布12起典型案例
○西宁未来三天天气
○城东区举行2024年“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城东区生态环境局:打好餐饮油烟治理“组合拳” 吹响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集结号”
○城东区八一路街道办事处:走街串巷摸实情,心系百姓谋福祉
○市公安局城东分局:“健康讲座”进警营 “爱警暖警”聚警心
○以“平安底色”增强群众“幸福成色”
○共富工坊扬帆启航 书写共富崭新篇章——东城·共富工坊揭牌仪式
○防艾,你我共参与——青海省红十字会举办2024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
○西宁城东林家崖街道举办“东城·共富工坊”村级产销社揭牌仪式
○“护苗”行动助成长 安全保障践于行
○城东消防多措并举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
要闻
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健全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据悉,《办法》共8章54条,8章包括总则、责任分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调查、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及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监督与保障和附则。
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坚持依法推进、鼓励创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众监督的原则。此外还进一步明确《办法》所称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草原、湿地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根据《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权利人按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二)在全省范围内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三)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存在后果严重、情节严重或者数量巨大等情形的;(四)发生其他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具体情形可由各市州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进一步明确。
《办法》于2024年12月12日起施行。
02
近日,《青海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印发实施,共五章二十节,以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流域、柴达木盆地、河湟谷地“五大生态板块”为空间布局基础,以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为目标,到2030年,青海国际重要湿地将达到5处,国家重要湿地达到6处,省级重要湿地达到35处。
作为我国湿地面积最大的省份,青海省孕育了黄河、长江和澜沧江等大江大河,被誉为“中华水塔”。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显示,青海省有包括内陆滩涂、沼泽地、沼泽草地、森林沼泽,以及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不含养殖水面)、沟渠等9类湿地1.07亿亩,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居全国前列。
03
截至11月30日,西宁市今年已与119个国家和地区实现贸易往来。前10个月,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34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出口22.4亿元,同比增长64.1%,增速居全国128个重点城市第4位。
据了解,西宁市进出口贸易额千万元以上国家和地区达12个,排名前5位的马来西亚、匈牙利、泰国、智利、德国进出口总值占全市进出口的58%。多晶硅、单晶硅棒、锂离子蓄电池等新能源中间品成为西宁市出口增长的主力军。其中,多晶硅出口5.6亿元,增长150.4倍;单晶硅棒出口2.1亿元,去年同期无出口;锂离子蓄电池出口3亿元,增长59.1倍。
今年以来,西宁市持续优化西宁外贸综合服务发展平台和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有效构建了助企纾困服务网络。进出口千万元以上企业43家,亿元以上企业达7家,市场主体不断壮大。西宁提高政策赋能外贸力度,新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9家,投资总额665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337.2万美元。
04
近日,西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公布了2024年西宁市城镇燃气领域十二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西宁市某液化石油气公司未定期检查用户燃气设施案
2024年1月27日,西宁市城乡建设局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西宁市某液化石油气企业对其负责配送气瓶的用户(城西区某轻食餐吧)未定期开展燃气设施安全检查。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西宁市城乡建设局对该液化石油气企业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青海省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挖破燃气管道案
2024年3月12日,青海省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施工时将庭院燃气管道挖破。经查,该物业公司未与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西区城乡建设局对该企业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和对施工人员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大通县某燃气公司未按规定巡查、维护燃气设施案
2024年6月5日,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大通县某燃气企业未对城关镇某商业区燃气管道定期开展巡查、维护,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燃气企业处以责令限期整改、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大通县某液化气站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案
2024年6月5日,西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督导检查时发现,大通县某液化气站气瓶存储区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事故安全隐患。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液化气站处以限期整改、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西宁市某配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案
2023年12月27日,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执法检查时发现,西宁市某危化品运输配送企业一驾驶员在危险货物运输途中存在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为。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对该运输企业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西宁市某配送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2023年10月26日,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对西宁市某配送企业所属车辆开展线上抽查时发现,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对该企业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甘某某等非法存储液化气案
2024年2月1日,大通县公安局在长宁辖区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时,发现5处非法存储液化气瓶窝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通县公安部门扣留钢瓶350个,并对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4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对犯罪嫌疑人甘某某刑事立案,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经法院审理对甘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案例八:非法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团伙案
2024年7月19日,城东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在某工地彩钢房发现一处“黑瓶”窝点,经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破获一起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团伙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捣毁窝点5处,查获液化石油气瓶216个,液化石油气约3.2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门对3人处以行政拘留,没收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对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刑事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九:某家电百货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案
2024年3月22日,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家电百货店在售燃气灶具产品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销售的“OPAICN”牌家用燃气灶具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家电百货店处以罚款160元行政处罚,没收“OPAICN”牌燃气灶具1台。
案例十:某燃气设备公司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强制性目录的产品案
2023年5月22日,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西宁某燃气设备公司正在售卖的2台燃气采暖热水炉、8台燃气灶具均未张贴3C认证标识且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燃气设备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青海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盲目施工挖破燃气管道行政处罚案
2024年7月5日,青海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西宁市城中区西门口体育健身圈进行管网改造施工,在未探明地下管网且夜间施工照明不足的条件下,盲目施工导致燃气管网支管道破损穿孔,造成燃气泄漏。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城中区城乡建设局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5000元和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青海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施工挖破燃气管道行政处罚案
2024年8月31日,城西区世通名城小区因第三方施工导致天然气管道受损,造成燃气泄漏。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城西区城乡建设局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5000元和2万元的行政处罚。
05
宪法宣传周
12月2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文化馆举行2024年“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关 注
城东区生态环境局以餐饮油烟整治为突破口,多举措推进污染防治攻坚。11月累计处理83起油烟问题,出动车辆83台次、人员170余人次。接群众反映利源小区楼下面馆油烟污染投诉后,迅速响应,核查发现6家餐饮店虽装有油烟净化器但无专用烟道导致扰民。执法人员协同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约谈商户、现场普法,提升经营者环保法律意识。并通过常态化督导与不定期巡查,推动6家店烟道升级改造完成,实现油烟高空排放。
我为群众办实事
11月29日,八一路街道组织开展“走街串巷摸民情,人大代表调研不停歇”主题活动,辖区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其中,深入一线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切实履行职责担当。活动通过实地走访街巷掌握民生实际状况,调研洞察民意诉求,谋划利于百姓生活改善、福利增进的良策,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承诺,在履职进程中积极作为,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与民生保障质量,为八一路街道基层治理添智赋能,托举民生保障质量节节攀升,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生活向好、幸福升温。
健康教育
为强化爱警暖警工作,促进民辅警身心健康,市公安局城东分局于11月28日特邀青海省人民医院内分泌二科主任医师范培云举办慢性病防治讲座,60余位民辅警代表参与。讲座中,范培云医师凭借丰富经验,结合公安工作特性,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健康生活、慢性病及职业病防治等知识,倡导规律生活与健康习惯。今后,城东公安分局将继续推进爱警暖警措施,关注民辅警身心状况,传递组织关爱,助力公安工作高效开展。
媒体看东区
1.以“平安底色”增强群众“幸福成色”(来源:人民日报)
https://www.peopleapp.com/column/30047537680-500005961623
2.共富工坊扬帆启航 书写共富崭新篇章——东城·共富工坊揭牌仪式(来源:人民网)
http://app.people.cn/h5/detail/normal/6080495464760320
3.防艾,你我共参与——青海省红十字会举办2024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来源:人民网)
http://qh.people.com.cn/n2/2024/1201/c378418-41060930.html
4.西宁城东林家崖街道举办“东城·共富工坊”村级产销社揭牌仪式(来源:央广网)
http://www.cnr.cn/qhfw/rdzt/xnchd/xnchdmztj/20241130/t20241130_526993717.shtml
5.“护苗”行动助成长 安全保障践于行(来源:青海日报)
https://epaper.tibet3.com/qhrb/html/202412/01/content_199516.html
6.城东消防多措并举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来源:西宁晚报)
https://h5.newaircloud.com/newsepaper/detail/10322_156661_1756969_25334492_xiningwb.html?xkyTimestamp=1733104873964
没有酸菜的冬天是不完整的冬天
这是青海冬天生活必有的仪式感
祖辈的手艺,是血脉,是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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