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徽之光关照未来
以法律之盾守护明天
未检工作,任重道远。”
这是《九部的检察官》的经典台词。
《九部的检察官》作为国内首部聚焦“未检检察官”题材的影视剧,不仅生动描绘了未检检察官在案件办理、司法救助、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履职过程和担当作为,也深刻揭示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复杂社会脉络,引发社会各界人士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
该剧通过一系列真实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让观众认识到,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都关乎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轨迹、家庭命运乃至社会整体责任走向。相较于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罪错矫正需要更细致入微的考量。
那么剧中频繁提及的“附条件不起诉”与“法治副校长”等“行话”是什么意思呢?
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集中体现,其中考察帮教尤为重要。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需要设置六个月到一年的考验期,考验期的长短要与未成年人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主观恶性大小相适应。在此期间,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要遵守相关规定,并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正如剧中台词所说,“遵纪守法和违法犯罪,有时只是一念之差,我们应该让他深刻地感受到,这威严的法律中包含的厚重的仁爱。”在监督考察期内,检察官会通过心理疏导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督考察,随时了解他们的行踪和思想动态,包括请专业的社工了解其需求,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文字 | 李子慧
图片 | 来源于网络,侵删
编辑 | 梁诗冬
校对 | 翁梓雯
审核 | 廖 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