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多次容留朋友吸毒,获刑六个月

政务   2024-08-22 19:13   广东  







基本案情

2023年至2024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全某某多次在自己经营的养鸭场内容留他人吸毒。经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廉江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全某某作出判决,判决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件处理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全某某四次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已经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轻罪案件。我院聚焦轻罪治理,以办案质效为根本,通过释法说理,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全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我院依法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罪名指控和量刑建议。


检察官说法

毒品犯罪危害极大,不仅严重损害吸毒者自身健康,对其家庭、社会都有极大的负面影响,而容留他人吸毒更是为吸毒人员提供违法犯罪的“温床”。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提高拒毒防毒意识,时刻保持警惕,坚决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共同营造一个绿色无毒的生活环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ND】


文字 | 梁雅淇

图片 | 来源于网络,侵删

 编辑 | 梁诗冬 

 校对 | 翁梓雯 

审核 | 廖   岸



廉江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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