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作出“一个跨越、三个定位”等重要指示要求,为云南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十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一心一意谋发展,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楚雄实践迈出坚实步伐。2023年,楚雄州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27.04亿元,总量稳居全省第五,在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中位居第五。
在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持续位居全省前列,经济稳中提质、争先进位的同时,楚雄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殷殷嘱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
长期以来,楚雄州各族人民在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州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互联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党史学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等活动和主题宣传,各民族矢志不渝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坚定;通过加强文化引领,抓实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深入实施“双百工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楚雄州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等“十进”工作,楚雄市和30个集体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国字号”招牌名列全国全省前列,创建覆盖率、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楚雄州深入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枝繁干壮”工程、“石榴红”工程和“三项计划”,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2017年、2024年,楚雄州两次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2016年至2023年,楚雄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考核连续8年获全省优秀等次。截至目前,楚雄州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9个,19个集体和18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楚雄州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等实际,坚持绿色发展不动摇,做优农业、做强工业,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开放经济,重点谋划布局打造“5个千亿级和6个百亿级”产业,聚焦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培强壮大市场主体,全面提升产业能级和产业竞争力,打造滇中地区绿色崛起样板。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立足多样性资源这个独特基础,打好高原特色农业这张牌”的重要要求,楚雄州着力培育最具优势特色、最有发展潜力的生猪、肉牛、蔬菜、水果、核桃、花卉、中药材、食用菌等重点产业,围绕育主体、创品牌、建基地、搭平台、强支持等方面发力,现代农业稳步推进,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绝对数居全省第一,“绿色云品”数居全省前列。高原优质粳稻选育及青稞加代繁种能力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种业南繁(元谋)基地影响力和带动力日益扩大。由楚雄州选育的“楚粳27号、28号、37号”高原粳稻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云南省仅有的超级稻品种,“楚粳48号”实现了全国高原粳稻国审品种“零的突破”。
宇泽公司单晶硅拉棒生产车间。夏天彧 摄
围绕绿色硅、绿色钛、绿色铜、绿色钒钛等重点产业,楚雄州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实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隆基禄丰基地成为全球最大单晶硅单体切片工厂、龙佰世界一流转子级海绵钛生产线投产。禄丰钛材基地形成了绿色钛全产业链,晶科楚雄基地入选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云南省首个锂电池储能项目在楚雄建成投产,楚雄州成为云南省第一个同时具有单晶硅拉棒、切片、电池片生产能力的州市,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率居全省第一。民营企业宇泽半导体有限公司、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入选独角兽企业名单,实现云南省独角兽企业“零的突破”。
楚雄州始终顺应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让各族群众生活更富裕更幸福。
2022年,楚雄州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全州7个贫困县摘帽、25个贫困乡镇退出、644个贫困村出列、33.4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绝对贫困得到历史性永久消除。2021年至2023年,楚雄州乡村振兴实绩考评连续3年居全省第一,获评全省唯一国务院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州市。
楚雄州持续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群众出行难、喝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等基本解决,全州城镇化率达47.9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4年的24531元增加到2023年的45413元,位居全省第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4年的7570元增加到2023年的16846元,位居全省第八,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楚雄州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推进绿美楚雄建设,城乡发展面貌焕然一新。楚雄州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荣誉称号,大姚县被命名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双柏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5%,15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2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全省第一笔大型活动碳中和交易在楚雄完成。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不断提高,推动全州生态高颜值与发展高素质齐头并进,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宜居宜业幸福美好的新家园。
撰文:吕瑾
来源:云南日报
资料:楚雄州委宣传部
信息员:周永芳
编辑:郭婉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