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招录简章
招录计划
招录岗位
1、热爱消防事业,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愿意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消防工作的男性社会青年。
2、身高1.65米以上,裸视4.6以上,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有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5)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岗位条件
(一)战斗员岗位: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10月1日至2006年10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公民。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优先录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 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
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以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接受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调度指挥,承担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同时履行一般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职责,具备全国跨区域增援能力。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9日
报名地点: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泰安市车管所东400米路北)
报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及定向招录专职消防救援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认真填写《专职消防救援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核对无误后,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
招录选聘程序
结合消防员职业特点,设置体能、技能、心理测试及面试等考核项目,根据体能、技能成绩排名最终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测试项目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体能、技能和心理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3000米跑、原地跳高。体能测试采取10分制赋分。
2、技能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技能测试采取达标制。
3、心理测试:招录人员统一参加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体检
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相关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政治审核
由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审核,核实报名人员的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等基本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不予录用。
(五)公示录用人员
岗前培训
(一)此次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工作由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对象要及时查询招录平台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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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泰安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