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多家超市被通告不合格!涉及大葱、煎饼、油条···
民生
2024-10-29 14:52
山东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9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市级第二、三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任务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7个食品大类723批次样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3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一)泰安市泰山区安巍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泰安市泰山区优选鲜生超市销售的芒果,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泰安市岱岳区天平满口香快餐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大众佳肴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泰安市岱岳区叶波大润发满庄生活超市销售的西芹,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西张庄店销售的青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汶南超市销售的胡萝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八)东平县梯门开开乐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东平县赵建新水果超市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东平县万家隆熟食店销售的芹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一)宁阳县葛石镇老孟佳肴店使用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泰安市泰山区名悦轩菜馆(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一)新泰市巧米乐百货便利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新泰市高巡商贸城吉祥煎饼的面煎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新泰市泉沟镇徐兰火烧店自制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东平县百乐佳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聚生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瓦罐黄花鱼,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泰安麦福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皮串(速冻调理肉制品),柠檬黄、诱惑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山东金口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夫妻肺片(酱卤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泰安市岱岳区锦都川巷子川菜坊自制的油炸花生(自制),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一)泰安市泰山区高银百货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临沂好徕屋食品有限公司的萱格格蛋卷,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泰安市浩翔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固源春大枣配制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