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直公办初中招生入学报名家长操作指南

创业   2024-07-09 16:33   广西  


初中入学报名

家长操作指南

instructions


钦州一中

协助家长报名

温馨提示

1.地点:钦州一中龙岗校区(建设街2号)报告厅。

2.时间:2024年7月10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在此期间家长可从正大门(建设街协盛超市对面)进出,其他校门不对外开放。

3.小车不能进入校园,开摩托车或电动车来的家长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停放。进入报告厅后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办理。

报名时间 enrollment

(一)线上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0日—16日,8:00—22:00。22:00—次日8:00是系统关闭维护时间。

(二)线下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0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属于市直公办初中招生对象范围、线上报名困难的学生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就近选择户籍或家庭住址所属学区学校报名,报名点安排专人协助家长线上填报信息。

(三)审核时间

2024年7月20日—26日

(四)复核时间

2024年7月27日—8月2日

(五)公布拟录取名单

2024年8月初

报名入口 / enrollment

重要提醒:系统将对申请人进行人脸识别和实名认证,须由新生的法定监护人本人登录填报,不能委托他人代报!

(一)报名入口

1.使用手机报名。如您通过手机为孩子报名,请下载安装最新版“智桂通”APP,完成注册和高级实名认证后登录系统(下图)。

(扫描二维码直接下载或前往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

可使用手机号、身份证号、支付宝、微信等多种登录方式。登录后,点击“办成一件事”专题,选择个人“上学”专题中的“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即可为孩子进行初中入学“一件事”办理(下图)。

2.使用电脑报名。如您通过网页为孩子报名,请访问“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s://zwfw.gxzf.gov.cn/)(下图)。

在“主题集成服务”点击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下图)。

点击选择“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立即办理”(下图)。

即可为孩子进行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

(二)填报报名信息流程

重要提醒:(1)正式填报报名信息前,请家长提前准备好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户籍、房产等材料拍照保存备用)。(2)并非所有信息都要相应的材料。例如:学生具有钦州市城区户籍或者父母在钦州市城区有房产的,或是市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家长不需要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等方面的材料;市区小学毕业生,不具有钦州市城区户籍或者父母在钦州市城区没有房产的,不需要提供物业、街道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水电发票”等,“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等方面的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没有则不需要提供。

1.家长点击“立即办理”,在“可选择办理区域”点击选择“钦州市”,点击确定(不要再点击灰色的县、区,如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的图标!),自动链接到“市辖区”。

重要提醒:属于市直公办初中“招生对象”范围的小学毕业生,请家长选择“钦州市”并点击“确定”,不属于市直公办初中“招生对象”范围的,选择“钦州市”后,不要点击“确定”要继续点击选择“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中的一个图标,否则,报名结束后审核不通过出现无学校安排的情况,需要家长重新到户籍或居住地址所属县、区初中报读(下图)。

然后,您就可以查看到钦州市市直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政策,请耐心阅读,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的,请拨打招生政策页面提供的咨询电话。

2.填报报名信息。在“办理情况”选择办理情形。

重要提醒:当前步骤非常关键,将与下一步需要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佐证材料关联。(1)“当前申请人是否是学生法定监护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2)“当前申请人是否是学生唯一监护人”:学生只有一个监护人的,应当在此选项勾选“是”。(3)“根据各地招生入学政策,选择报名申请表A表或B表”:报读市直公办初中学校的,统一选择“A表”填报信息,请不要选择“B表”填报信息,否则将出现所填报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等情况,报名结束后需要家长重新登录系统在规定时间补齐补正。(4)“学生类别”:学生具有钦州市城区户籍的,勾选“本地户籍学生”;户籍不在钦州市城区的,不要勾选这个选项,须勾选“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购房、政策性住房等情形)。(5)“家庭在拟报名学校招生范围是否有房产”:父母在钦州市城区范围有产权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学生父母名下)或购房未取得房产证的,才能勾选“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单位房或集资房,政策性住房,租房等情形的,要勾选“否”(下图)。

重要提醒:“学生类别”选择“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地户籍学生)”的,在“当地招生政策是否提供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材料(单选)”,学生父母在钦州市城区办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点击选择“有要求提供”,在提供材料阶段需要提供居住证材料;学生具有钦州市城区户口或者父母在钦州市城区有房产的,或钦州市城区范围小学毕业生,没有办有居住证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可点击选择“未要求提供”(下图)。

(三)填报信息

您在填写信息时可随时点击“保存草稿”按钮。如需查看或修改之前的填报信息,可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到之前的步骤,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

1.学生信息

重要提醒:(1)“多孩家庭是否申请同校就读”:是指有直系亲属哥哥、姐姐在A学校就读,申请在A学校就读的学生。该选项仅是参考项,实际安排就读时需要根据学校的招生条件和学位情况确定。(2)“原就读学校”,这里填的是学生毕业的小学学校名称,市区小学可以填简称,学校名称前不用加省、市、县(区)名称,例如钦州市第一小学、钦州市人和小学(或钦州市第三十三小学)。钦州市范围、市区外小学,县(区)名称+镇+学校名称,例如灵山县陆屋镇XX中心校、小学,钦南区康熙岭镇XX中心校、小学。其他按省+市+县+镇+学校名称格式填写(下图)。(3)毕业学校信息必须真实,家长必须如实填写毕业小学名称,系统通过学籍号识别毕业小学,如果填报不真实信息,初中学校无法接续学生小学的学籍,造成学生学籍停留在小学的情况出现。

2. 法定监护人基本信息

重要提醒:学生父母健在(离异重组家庭,以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上抚养权归属为准)在“办理情况”选择办理情形“当前申请人是否是学生唯一监护人”勾选“否”,下一步需要填报2个监护人的信息;勾选“是”的(离异未重组家庭、单亲家庭),只需要填报一个监护人的信息(下图)。

3.居住地址(家庭合法稳定住所)信息

重要提醒:(1)“所在县(市、区)”:报读市直公办初中学校的,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即可,不要再在下拉菜单中选择“钦南区”或“钦北区”,选择“钦州市”系统就自动链接“市辖区”,不需要家长再选择“市辖区”。(2)“所属学区”:输入钦州市城区范围户籍或房产所在道路关键词XX路、街、巷,特别注意不要输入“钦南区XX路、XX街、XX项”或“钦北区XX路、XX街、XX巷”,否则系统无法匹配到市直学校所在地址。只能够输入街道名称例如“文峰南路”,下拉菜单中即显示所有文峰南路的地址,家长可根据户籍、房产地址勾选。也可以输入具体地址例如“文峰南路1号”。(3)“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填报学生家庭在钦州市城区实际居住地址(没有勾选项,需要输入填报),有产权住房的,填写房产地址;购房已实际入住未取得产权证的,填写房屋地址;父母在钦州市城区无产权住房,住房为祖屋(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单位住房或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政策性租房居住等情形的,按实际居住地址填写。此处填写(没有勾选项)钦州市城区钦南区或钦北区范围的详细地址(XX街、路、巷XX号,属于住宅小区的,可以具体到XX小区XX栋XX单元XX室)。(4)“拟报读学校”:家长在“所属学区”输入户籍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信息后,系统自动根据“所属学区”地址信息匹配学区学校。这里“拟报读学校”显示的学校,并非是最终录取学校,报名结束后,还要核对家长所填报信息是否属实,再根据招生学校招收条件和学位情况,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录取学校(下图)。

“有房产家庭情况”:是指学生的父母在钦州市城区范围有产权住房(有房产证的),或购房未取得房产证的,方可在此处填报信息,房屋产权证书上没有学生父母名字和房产地址不是在钦州市城区范围的,不要在此填报。房产在学生名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自建房未取得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情形的,都属于“无房产家庭”,不要在此填报信息(下图)。

“无房产家庭情况”:房产在学生名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自建房未取得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单位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租房居住等情形的,都属于“无房产家庭”,家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和在上传材料阶段上传相应的材料。(1)“一般租房”:户籍不在钦州市城区,或在钦州市城区无产权住房,普通租房居住的,勾选这个选项。(2)“祖辈房产”: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钦州市城区有产权住房的,勾选这个选项。(3)“租住公租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市区外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学生父母名下签订的租房合同;市区小学毕业生,可以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签订的租房合同。(4)“其他”:无产权证的自建房;因城市改造等客观原因,临时搬离原住址,签订有回迁(回建)协议的;单位房;集资房等情形,勾选这个选项(下图)。

(四)上传材料

重要提醒:不带*号的属于非必填项,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和上传材料。(1)根据系统指引需要的材料如户籍、房产等原件,家长可使用手机拍照,保存到手机上;有条件的家长可通过扫描的方式保存到手机或者电脑上,点击“本地上传”或“快捷上传”。(2)报名结束后,系统将联通公安、住建等部门,自动核验户籍、居住证、房产等信息的真伪,如果家长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没有学校接收就读,作回退处理,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影响办理进度。

1.“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第一页、户主页所在页,学生所在页”:上传学生和父母的户口簿,学生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分别上传双方户口簿;户口簿中未能体现学生与父母为子女关系的,还需上传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已经在“当前申请人是否是学生唯一监护人”选择“是”的,可只上传一个监护人的户口簿材料。

2.“有房产家庭证明材料”:(1)已经在“家庭在拟报名学校招生范围是否有房产”选择“是”的,上传父母名下的房产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未取得产权证的,上传购房合同(购房人和房屋地址及交房时间等页)、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契税缴纳凭证。(2)在“家庭在拟报名学校招生范围是否有房产”勾选“否”的,学生所居为父母租住、单位住房或集资房、祖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及政府各类政策性住房等其他情形住房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无产权住房证明。

3.上传学生小学毕业材料。

“特殊情况按当地招生政策提供相关材料”:这里可以上传的学生小学毕业证明材料(小学毕业证)(下图)。

在上传报名材料环节,请您确保上传材料清晰、正向、完整、真实且符合招生政策要求。您细心的一小步,是审核成功的一大步,材料的清晰度和可辨认度对于后期的审核至关重要。感谢您的每一分倾情付出!

(五)提交申报

完成上传材料,进入“信息确认”环节。请您耐心细致检查每一项填报信息。如发现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点击“上一步”返回修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确认完成报名(参阅下图)。

(六)查询

完成线上报名后,您可在电脑上(网页端)“我的办件”或手机(移动端)“办件进度”中查看办件状态和录取结果。审核进度将通过手机短信进行提醒,请关注手机短信消息。如材料需补齐补正的,请按提示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

1.使用电脑查询。登录系统后,点击右上角您的姓名进入“用户中心(个人)”—“我的办件”查看(下图)。

2.使用手机查询。点击“我的”—“办件进度”即可查看(下图)。

办件状态分为“待受理”“办理中”“待补正”“已退件”“已办结”等5种。“办理中”“待补正”“已退件”“已办结”等工作进展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新生家长,请家长关注手机短信消息,及时登录移动端(手机)“智桂通”APP或网页端(电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查询审核状态和录取结果。如需补齐补正的,请家长按提示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如被退回的,请家长返回“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重新报名。

重要提醒:(1)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新生报名和录取结果。(2)重复报名无效。已经报名成功的家长(含报名点工作人员协助报名),请不要重复报名,否则系统通过比对审核不予受理。


广西钦州一中
广西钦州一中是广西示范性普通高中,广西文明单位,是北部湾地区优质学校,也是北部湾地区办学规模最大的学校。学校前身为民族英雄冯子材将军创办的绥丰书院。现拥有全国一流的教育设施,师资力量十分雄厚,是目前钦州市拥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最多的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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