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妇女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一般为
1.清点并报告到会人数,宣布可以开会;
2.做工作报告。由现任妇联主要负责人代表执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成立妇联时作筹备情况报告;
3.分组讨论工作报告,酝酿执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选举办法草案;(视实际情况而定)
4.选举新一届执行委员会:
(1)通过选举办法
(2)宣读执委候选人名单(可在会前将候选人情况发给各位代表)
(3)通过监票人名单(监票人必须从不是执委候选人的代表中产生)
(4)监票人员、工作人员检查票箱并加封
(5)清点并报告代表人数,主持人宣布可以选举
(6)分发选票,报告选票发放情况
(7)主持人介绍选票填写注意事项
(8)代表填写选票
(9)投票(监票人员先投,其他代表随后投票)
(10)监票人员、计票人员清点选票,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主持人宣布选举有效
5.宣布计票结果、选举结果;
(1)召开新一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妇联主席、副主席;
(2)宣布新一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
(3)新当选妇联主席讲话;
(4)领导讲话;
(5)宣布大会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