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我局在监督检查日喀则市新华书店建设项目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二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电线未架空、未穿管,配电箱内布线杂乱,未按照三项五线制设置工作零线、保护零线,未按照“一机,一闸,一漏”设置漏电保护器;三是未规范搭设脚手架,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满足规定要求,作业层脚手板未按规定满铺;四是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与布置图不符,现场钢筋、钢管等建筑材料堆放混乱,堵塞消防通道,施工临时厨房使用易燃木板、木条作为骨架搭设材料;五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安全员和监理员未及时有效制止违法违规作业。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针对以上安全隐患多次下发整改通知,施工单位成都中标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西藏明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均未引起高度重视,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要求,且存在虚假整改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决定对项目施工单位成都中标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报,给予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企业不良信息6个月,记扣信用分值5分,给予项目管理人员和安全员批评教育处理;给予项目监理单位西藏明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企业不良信息6个月,记扣信用分值3分,给予项目总监和现场监理员批评教育处理。
望各建筑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做到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到安全生产,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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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巴 达
主编:尼玛次仁
复审:段 锋
初审:阿 旺
编辑:穷 吉
来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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