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各地、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安徽法院4个单位、5名个人荣获表扬。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的单位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的个人
王 盈(女)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四级调研员
李旭东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商 仑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法官助理
丁志欢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宋 云(女)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来源: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编辑:朱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