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惩戒的警示教育作用
不断提升驾驶人的
法律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
有效预防和减少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9月4日
大庆交警向社会曝光
近一年内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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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至今,全市共有3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其中:
▶1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2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现将名单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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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以及酒后驾车肇事构成犯罪的驾驶人所作出的永久不得再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
意味着驾驶人
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失去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被终生禁驾者
将被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
如再驾车上路
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对“无证驾驶”的相关规定
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如将机动车
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大庆交警提醒
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
不要心存侥幸
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请遵守交法、文明出行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
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王春波
审核:祝春霞 李晓禹
监制:崔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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