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提醒】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文摘   2024-11-05 17:13   河南  

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全县父老乡亲:

近年来,随着我县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的大幅度增长,加剧了我县城镇道路的拥堵,此类车辆在道路上逆行、不按车道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态势,严重影响了我县城镇的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交警大队民警提醒您,在购买使用此类车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车辆入户难目前,市场销售的大部分电动三、四轮车属于违规机动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该类型车辆不能注册登记申领号牌、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不能合法上路行驶。因此,请您在购买此类车辆前,登录工信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查询相关车辆型号、生产企业是否获得准入许可。

二、车辆安全性能差由于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群众购买时常用于违法载人、载货。目前有不少人利用三轮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特别是一车搭载多人,发生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此类电动车无号牌、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由驾驶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乘车人员很难得到经济赔偿。

三、车辆违法改装影响交通安全部分驾驶人为了遮风挡雨避阳,私自为车辆加装了雨棚车棚,看似实用,实则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而且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电动车加装雨棚车棚后,不仅遮挡了驾驶人的视线,易发生剐蹭碰撞,而且增大了行驶阻力,影响了行车稳定性,遇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易导致翻车。同时,如果发生事故,驾驶人极易被雨棚车棚刺伤眼睛等部位。据统计,我县每年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中,因为加装了雨棚、车棚引发的就占到了40%,教训十分惨痛。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您自觉拆除加装的雨棚车棚。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驾驶人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罚款。对非法加装雨棚、车棚的一律责令现场拆除,对拒不配合的一律扣留车辆,对阻碍执法的一律从严打击。
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超标电动两轮车、违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公安交警部门将全面加大对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并予以警示曝光。敬请广大驾驶人理解、支持交管部门的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4日

(来源:平舆交警)


投稿邮箱:pyxzzb@qq.com

本期审读:郭运民

本期编辑:张盼盼

联系电话:0396-5023110

                0396-5024110

                0396-5026110

添加朋友→查找公众号:平安平舆

你点的每个在看,都是对我们努力的最大肯定



平安平舆
中共平舆县委政法委员会官方公众平台。传播平安平舆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发布工作信息,介绍工作经验,开展宣传教育,弘扬平安文化理念,打造干部群众沟通交流新途径,营造平安平舆建设浓厚氛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