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平舆法院:一次性解决“一家人”的两起纠纷

文摘   2024-11-13 17:28   河南  


原本和睦的一家人
为何父女、翁婿却互相起诉
对簿公堂?

近日,平舆县人民法庭玉皇庙法庭以关联纠纷合并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两起因家庭矛盾引起的赡养纠纷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缓解了一家人的关系,挽回了家庭亲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互相起诉 对簿公堂

徐某甲、李某年逾古稀,育有五女一子,因夫妻二人身患疾病,没有收入来源,多次要求女儿徐某乙承担赡养义务,但徐某乙每次都是敷衍了事,不愿意赡养。2024年9月,徐某甲与徐某乙、徐某乙的丈夫王某因赡养问题发生口角,之后上升为肢体冲突,致使王某受伤。双方一气之下,互相将对方起诉至法院。


耐心调解 唤回亲情

玉皇庙法庭受理这两起案件后,承办法官王晓颖分别查阅了案卷材料,并与各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认为这两起案件由赡养费引起,原告、被告均为同一家庭成员,若以判决方式结案,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徐某甲、李某的赡养问题,还可能会使双方的隔阂进一步加深,甚至可能会激化矛盾。为将老人的赡养问题落到实处,承办法官决定将两案合并调解,尝试打开“一家人”的心结,唤回亲情。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各方的陈述和意见,徐某甲、李某指责女儿不孝,对他们不管不顾;徐某乙对多年前父母的偏心“心存芥蒂”,且其丈夫也身患疾病,经济负担重;王某则对岳父殴打自己表示不满。双方对立情绪明显,气氛一度剑拔弩张。鉴于此,承办法官立即转变思路,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缓和双方对立情绪。

“乌鸦有反哺之义,羔羊有跪乳之恩。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年子女即使不继承遗产,也要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法律义务。”承办法官从亲情感化入手,耐心疏解心结,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析理,告知不履行赡养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提醒徐某乙不要留下“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同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家人之间互相体谅。


解开心结 老有所养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下,“一家人”放下了心中的芥蒂,消除了隔阂,并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王某自愿放弃了各项损失,双方恢复了往日亲情,老人的赡养问题也得以落到实处。至此,这场亲情风波圆满解决。

(来源:平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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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审读:郭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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