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海河水利委员会在天津召开海河保护立法专题研究成果交流会,通报海河保护立法前期研究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分专题交流研究成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海委副主任高建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海河保护立法前期研究,是推动完善海河流域水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研究工作启动以来,各专题承担部门、单位立足现实、放眼流域,精心组织、潜心研究,认真梳理各相关领域现状,分析短板弱项,总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举措,按照实现流域治理管理“四个统一”目标要求,提出解决思路和立法建议,17个专题研究工作报告和总报告基本编写完成,立法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成果。
会议强调,海河保护立法工作政治性、专业性、理论性、实践性要求高。全体参与研究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作出的重要部署,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突出流域特殊性、找准问题独特性、提升制度设计有效性”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立法研究工作,以法治建设保障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让流域水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会议要求,各专题承担部门、单位要坚持边研究边应用,充分利用前期研究成果,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四个统一”的工作思路、行动举措和具体实践,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积累经验。要坚持和发扬前期研究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调查研究和深入论证,在重点领域和重要方面持续开展专题研究,形成更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要积极宣传推介立法研究成果,争取更大范围的关注与支持。会议还对加强立法论证、立法研究成果汇集及法律文本起草等工作作出细化安排。
海委总规划师,各专题承担部门、单位负责人,永定河流域投资公司有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委属各单位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立法研究专班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