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民俗需求,保障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25年春节期间连州市部分区域实施指定区域、指定时段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连州镇燃放时段、区域划定
1.2025年1月28日8:00至2月12日22:00期间(即农历除夕至元宵),指定连州镇月湾路(三板桥河堤路段)、三江河碧道公园区域为临时燃放烟花区域;
2.在上述时段,将连州镇镇区(详见附件1)红线范围内划为禁燃区,禁燃区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外不限制烟花爆竹燃放;
3.2025年1月29日(农历大年初一)20:00至20:30期间,我市将在海阳湖中央公园举办烟花汇演活动。活动期间,指定海阳湖中央公园部分区域为临时燃放烟花区域,该区域的烟花燃放作业指定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工作人员操作,其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燃放烟火爆竹(该区域具体界限划分详见附件2)。
二、全市其余镇(乡)燃放时段、区域划定
1.2025年1月28日8:00至2月12日22:00期间(即农历除夕至元宵),九陂镇全镇辖区不限制烟花爆竹燃放;
2.全市其余镇(乡)继续实施2021年制定的《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连州市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连府〔2021〕2号)。
特此通告。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附件1:连州镇禁燃区、临时燃放区示意图
附件2:大年初一烟花汇演活动示意图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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