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岗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1 | 2409004 | 殷筱璐 |
1.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下表,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2.请体检、考察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于2024年12月13日(周五)下午3:00到怀宁县卫健委二楼会议室。
3.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标准现场收取,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1。
4.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组织进行。
5.考察对象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个人档案信息、相关材料(见附件2、3),具体时间由卫健委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体检注意事项
2.考察对象需提供(配合办理)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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