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近日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
对全省今冬明春雨雪冻融区
地质灾害隐患风险专项排查工作
(以下简称“专项排查”)
进行了安排
本次专项排查将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分阶段开展,重点排查易发生因雨雪冻融引发地质灾害的9个州(市)31个县(市、区)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范围包括城镇、乡村以及人口聚集区所处的风险斜坡和稳定性差、近期活动迹象明显、近两年监测预警设备出现过红色预警、雨雪冻融为主要影响因素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
详情如下
↓↓↓
本次专项排查的重点县(市、区)为:昭通市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水富市;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东川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曲靖市会泽县、宣威市;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保山市隆阳区、腾冲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香格里拉市;丽江市永胜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宁蒗彝族自治县;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洱源县。共涉及9个州(市)31个县(市、区)。
(一)重点风险斜坡排查
根据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的成果资料,选择城镇、乡村以及人口聚集区所处的风险斜坡,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斜坡排查。排查包括风险斜坡基本特征、稳定性,分析发展趋势并提出管控措施意见。排查应覆盖所有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成果资料的极高风险斜坡和重点高风险斜坡,排查工作量应不小于附件1中的排查工作区面积。
(二)重点隐患点排查
排查稳定性差、近期活动迹象明显、近两年监测预警设备出现过红色预警、雨雪冻融为主要影响因素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包括隐患点基本特征、威胁对象、危险区范围和已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有效性。
第一阶段(2024年11月至12月):上述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完成极高风险斜坡、重点高风险斜坡和重点隐患点的排查工作。
第二阶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根据重要天气预报信息以及当地实际情况,针对每轮强降雨、降雪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动态排查。
第三阶段(2025年2月):上述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梳理排查工作材料,编制专项排查报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汇总审核本辖区雨雪冻融专项排查报告,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省自然资源厅,同时完成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数据更新。
(一)排查的风险斜坡、隐患点要填写排查记录表,拍摄附带日期和位置的照片,并在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更新数据。
(二)对排查的极高风险斜坡、重点高风险斜坡要在全景照片或遥感影像图上清晰标示风险区范围、撤离路线、应急避让地点。
(三)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需要应急处置的隐患点,要第一时间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编制排查专报,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本项目经费根据《工程勘察服务成本要素信息(2022版)》《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1)》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涉及资金273.167万元已在《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