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商情|乌兹别克斯坦免签政策——使馆带您“咬文嚼字”

文摘   2024-05-06 21:00   日本  


春夏之交,乌兹别克斯坦迎来旅游旺季,大量中国游客赴乌观光游览,出入境受阻类案件数量显著增长。使馆再次提醒我公民正确理解10日免签政策,确保在乌行程顺畅。

01

关于入境口岸


可选择机场口岸或陆路口岸入境。

(一)如由塔什干国际机场入境,需持10日内有效的任一航空公司返程或赴第三国机票。

注意:如持非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航空公司机票入境,请于入境前同所购票航空公司确认已将本人信息通报乌边防部门以备查验,以免入境时受阻或耗费大量等待时间。

(二)如由陆路口岸入境,需持10日内有效的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航空公司返程或赴第三国机票,其他航空公司机票不适用于该政策。

注意:返程指的是返回中国;第三国指的是除中国和来乌前所在国之外的国家。


案例分析

小吴自阿拉木图经陆路到达哈乌边境口岸,向边检出示10日内自塔什干赴阿拉木图的乌航机票后入境受阻。

解答

小吴赴乌前所在地为哈萨克斯坦,10日内离乌的目的地仍为哈萨克斯坦,此时哈无法作为第三国,需购买自乌赴其他国家的乌航机票方可通关。

02

关于出境口岸


乌方免签政策规定只能通过机场口岸离境,该政策不适用于陆路口岸。


03

关于居留登记


在乌停留时间累计超过3天应办理居留登记,登记凭证应妥善保管以备出境查验。如在宾馆等住宿场所下榻且该场所已在乌内务部注册,住宿场所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居留登记(从入境后第二天起计算,乌法定节日和周日不计算在内)。下榻多个住宿场所应分别开具居留登记;如在其他住所居留或就医住院,应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居留登记。居留期限应与免签停留期限一致。

如因客观或个人因素未能及时办理居留登记,应尽早到附近区移民局缴纳罚款,凭移民局开具相关证明离境。


联系方式

报警电话:102

急救电话:103

紧急情况救援电话:1050

中国驻乌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98-93-5018574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24小时):+86-10-12308、+86-10-65612308。

来自: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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