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一物业公司与业主发生冲突!官方通报来了

文摘   2024-09-14 19:12   山东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聊城市开发区仁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部):
  2024年,市住建局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物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有部分企业漠视群众利益,造成群体性事件,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整体物业服务质量,起到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现将聊城市开发区仁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丽水阳光项目由聊城市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东昌路北、光岳路东,总建筑面积6.93万平方米,共4栋楼,包括3栋住宅及1栋商业办公楼,交付于2015年,总户数332户。近两年小区群众代表反映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低,管理不到位,要求更换物业,前期多次到大胡社区、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及开发区信访局进行上访。开发区高度重视,指导街道、社区引导业主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发动小区业主征求民意,启动更换物业程序。聊城市开发区仁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迫于群众压力于2024年7月22日同意主动退出项目管理,丽水阳光小区物管委启动招标程序,确定聊城佳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项目新的物业服务公司。
  二、产生冲突原因
  2024年8月26日,因开发区丽水阳光小区新老物业交接问题,原物业聊城市开发区仁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欲拆除小区现有泵房高压水泵,更换原老旧水泵。其间,小区居民发现该情况。为阻止原物业公司拆除水泵,小区70余名业主和仁和物业工作人员发生了言语冲突,随后业主报警处理。事件发生后,市住建局立即责令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对聊城市开发区仁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约谈,8月27日新物业和老物业签订了交接协议,明确了物业档案资料、公共设施设备、各项费用等交接内容。
  三、处理情况
  鉴于聊城市开发区仁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发区丽水阳光小区新老物业交接工作中,不按规定履职,造成重大负面舆情和严重不良影响,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扣除信用积分,信用等级降为C级,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排查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同时,要组织召开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法人会议,传达到每一家企业,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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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编辑:沈欣欣
校对:宫亮杰
审核:任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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