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协理员试点制度安排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计划面向萨尔图区司法行政系统现有专职辅助人员择优录用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择优录用计划
计划在萨尔图区司法行政系统现有符合报名条件的18名专职辅助人员中择优录用司法协理员16人(详见附件1),最终录用人数以实际考试成绩合格人数按比例确定。
二、择优录用条件
(一)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两个确立”,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
3.萨尔图区司法行政系统现有专职辅助人员,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
4.年龄为男性55周岁以下(1968年9月2日之后出生,含当日)、女性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日之后出生,含当日);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服从招考单位岗位分配和工作调剂;
8.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的;
3.曾从事司法行政机关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优先录用:
1.烈士、因公牺牲司法行政干警的配偶、子女;
2.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或者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
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上述情形所列顺序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招考单位进行审核。
三、择优录用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aertu.gov.cn/)发布择优录用公告。
(二)现场报名
考生于2024年12月23日9:00至2024年12月25日16:00到绿园司法所(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新村纬九路117号)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审查,在《报名登记表》的资格审核处写明审核结果并签字。考生因缺少材料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4年12月25日16:00前补充材料。
四、择优录用方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设定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0%比例实行末位淘汰制,比例计算结果为小数时,均向上取整。
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分数相同且无符合优先录用情形的,采用加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招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司法协理员现行薪酬标准,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聘用后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择优录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择优录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459-6181148
纪检监督电话:0459-6181677
咨询及报名时间:每日9:00-11:00,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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