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烟台市印发了
《烟台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
于11月18日
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实施时间
自烟台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系统上线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资金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补贴对象和标准
1.消费者下载“建行生活”APP注册登录,进入“烟台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专区,上传身份证照片(正反面)、选择所在地区、输入家庭住址后,提交相关信息领取购买券码,绑定付款银行卡。实名注册、电动自行车实际购买人须为同一人。
2.消费者按照市场价格将旧车(须含电池组)交售给参与本次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旧车代收点),销售人员扫描券码,将收旧价格、旧车信息等录入系统,完成旧车交售环节。消费者交售的旧车由销售企业代收,按相关规定进行暂存。
3.消费者从销售企业符合补贴标准的车型中选购心仪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人员扫描消费者领取的购买券码,录入新车信息,生成以旧换新补贴券。消费者凭券享受支付立减补贴。
4.完成结算后,销售企业为消费者开具购车发票。销售人员现场为消费者办理新车上牌手续,或协助到指定网点办理新车上牌。完成上牌后,销售企业补录新车号牌、购车发票等信息提交审核,完成交旧购新全部流程。
5.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电动自行车后退货的,销售企业应当按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的购车实付金额。
消费券领取和使用规则
严正声明:尊重知识与劳动,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
来源:大众网、烟台广播
责任编辑: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