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已人人皆知
但仍有驾驶人
对酒驾存在部分误区
比如认为昨天喝的酒
对今天没有影响
中午喝的酒
对晚上没有影响
喝完酒了感觉很清醒
觉得开车没有影响
然而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行动中,以城区主干道、国省道为重点,严查酒醉驾、面包车超员、大货车“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期间,共查处酒醉驾12起。
14日19时20分,一中队民警在罗峰路府前路口,查获驾驶员郭某。经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郭某称,当晚并没有喝酒,酒是中午喝的,没想到还是达到酒驾标准了。
对于酒驾的认定
是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断的
具体什么时间喝的酒
对认定不构成影响
🍷 怎样预防“隔顿酒”“隔夜酒”酒驾?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驾驶员要合理评估自己的饮酒情况,喝酒后必须要保持充足的睡眠,最好间隔24小时以上再驾车上路。
现实中,除了“隔顿酒”“隔夜酒”
还有以下几个酒驾误区
需要广大驾驶人警醒
误以为酒量大,喝一点不要紧
误以为多喝水能稀释酒精
误以为酒后骑摩托车、三轮车不算酒驾
误以为酒后不在马路上行驶不算酒驾
招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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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远交警
责任编辑: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