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喀什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并侦破一起生产、销售病死牲畜肉制品案件,成功打掉犯罪团伙1个,捣毁犯罪窝点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经查,2018年至2022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化伙同其子李某站通过在喀什、克州各县乡村巴扎等处以散发、张贴名片的方式进行宣传,长期低价收购濒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牛、驴等牲畜,并在未经检验检疫的情况下,低价向各饭店进行销售,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李某化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李某站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2022年4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叶城县公安局侦破一起生产、销售病死牲畜肉制品案件,捣毁犯罪窝点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经查,2012年至2022年期间,犯罪嫌疑人穆某礼伙同其子穆某亚、女婿单某通过在叶城县各乡镇发放名片的方式收购病、残、死的牲畜,在未经检验检疫的情况下,低价向餐馆和个人销售获利,涉案金额达76万余元。穆某礼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穆某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2022年5月,伽师县公安局侦破一起生产、销售病死牲畜肉制品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经查,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启伙同弟弟张某海以散发、张贴名片的方式进行宣传,长期低价收购濒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牛、驴等牲畜,在未经检验检疫的情况下,低价向各饭店和个人销售,涉案金额22.2万元。张某启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6.94万元;张某海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0.4万元。
2023年8月,泽普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并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现场查获添加“工业氢氧化钠”浸泡液10.9公斤,被浸泡的羊蹄4800个,羊头227个,羊肚9个,涉案金额12.5万余元。经查,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阿某力在加工、清洗肉制品过程中非法使用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工业氢氧化钠”(工业火碱)浸泡,并将被浸泡污染的羊头、羊蹄、羊肚对外销售获利。阿某力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月,并处罚金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5万元。
2024年10月,莎车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并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1人,捣毁窝点1处,现场查获牛肚117.05公斤、双氧水5公斤、石灰块77.8公斤、浸泡可疑液体71.5公斤。经查,自2024年4月起,犯罪嫌疑人刘某使用石灰块,双氧水,工业碱等非食品原料加工、清洗、浸泡牛肚,并向城区内多家火锅及餐饮门店、市场销售获利,涉案金额6万余元。目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4年,9月19日,喀什市公安局工作中发现并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涉案金额共计314.765万元。经查,2022年9月起,犯罪嫌疑人刘某忠在疏附县疆南农批市场加工点加工猪头肉过程中,为使卤猪头肉颜色更加鲜艳吸引顾客,在卤制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添加亚硝酸盐和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嫌疑人刘某忠、任某枝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喀什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编辑丨宋迎飞
审核丨周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