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行走时
被突然驶来的滑板车绊倒摔伤
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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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2年5月,年近七旬的老吕在小区内行走时,因7岁的小涵操作不当,导致滑板车失控,致其不慎踩中滑板车控制板面摔倒在地,身体多处受伤。
事故发生后,老吕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为右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右肩关节半脱位、右肩软组织损伤等,累计产生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共计1.4万余元,其中小涵父母支付1.1万余元。经司法鉴定,老吕伤残程度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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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涵作为滑板车的使用者,未能有效控制滑板车,导致滑板车失控并撞向老吕。鉴于小涵为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结合视频画面等证据,老吕未集中注意力观察路面情况,对周围环境存在疏忽,亦存在一定的过错。
综合事故发生经过,法院酌情认定本次事故产生的损失总额为6.9万余元,判决小涵父母承担老吕80%的损害赔偿责任,扣除实际支付的费用后,小涵父母再向老吕赔偿损失4.3万余元。该案宣判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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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近年来,儿童骑滑板车、骑自行车及骑平衡车等行为在公共场所日益增多,且因速度过快、成群结队、缺乏监护,甚至不避让行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管和教育的监护责任,教育子女避免在小区道路上骑车追逐等危险行为,防止因疏忽造成孩子自身和他人损害。
同时,建议小区物业或相关部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小区秩序巡逻管理,及时制止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共同维护公共场所安全。
编辑:法妞妞
来源:重庆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