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五次无偿献血的公告

民生   2024-12-26 16:29   云南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五次无偿献血的

公告

无偿献血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建设幸福鹤庆,创建文明社会的必要保障措施。根据2024年无偿献血计划,我县定于2024年12月30日起在县规划展示馆旁停车场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呼吁广大群众踊跃献血,用热血挽救他人生命。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全面实现健康鹤庆贡献自己的价值。

一、无偿献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8:30-16:00

二、无偿献血活动地点

县规划展示馆旁停车场(南小停车场)

三、献血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二)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三)健康状况良好。

四、献血前注意事项

(一)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

(二)献血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

(三)献血当日早晨,应吃些清淡饮食,如稀饭、馒头、面包等。

(四)献血前两餐不要吃高脂或高蛋白食品,如肥肉、鱼、油炸食品等。

(五)不要服药、不要饮酒。

五、献血后注意事项

(一)献血结束按压针眼至少10~15分钟,使用弹力绷带止血的10~15分钟后取掉弹力绷带。不要屈肘止血,也不要捻动止血棉以防皮下血肿,4小时后可除去创可贴。

(二)保护好针眼部位,24小时内不要沾水。

(三)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四)献血当天多补充水分,切勿暴饮暴食、大补特补,保持正常饮食即可。

(五)献血后穿刺部位若发生青紫肿胀,可在献血后48小时内用冰袋冷敷,48小时后用热水袋进行热敷,促进淤血吸收,一般在7-10天内消散。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6日

编 辑:王 静

审 核:唐 伟 李保彤

法律顾问:奚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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