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销售电动自行车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红黑榜(第二期)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市场秩序,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督促各经营单位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用足用好信用监管、舆论监督、社会共治手段,枣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推行“红黑榜”管理,通过树立“红榜”先进标杆,曝光“黑榜”落后典型,增强“红黑”对比效果,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现公布如下:
红榜(5家)
1、枣强县聂龙车行
2、枣强县光剑电动车销售部
3、枣强县永磊电动车门市部
4、枣强县王常乡广会车行
5、枣强金鹏车行
上榜理由:电动自行车进货和销货制度规范、完善,进销货台账记录齐全,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两个责任”及相关制度、3C证书、承诺书张贴上墙公开。
黑榜(3家)
1、枣强县加会雅迪车行
2、枣强县老林电动车店
3、枣强世余车行
上榜理由:进货和销货台账记录不完整,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重要提示:上述红榜单位和黑榜单位,是本次随机检查的结果,不代表永久有效。对于红榜单位,若后续检查中发现有质量安全问题将被撤销红榜荣誉。对于黑榜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其立即整改,并进行持续跟踪,整改后将移出“黑榜”,限期未整改的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