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系统观念 构建业务管理新格局
构建“宏观管理+部门管理+自我管理+专门管理”的立体化管理体系。落实好“检察长+检委会”的宏观管理责任,通过“查阅卷宗发现问题+讲评评议整改落实+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等方式形成微总结、小经验供办案部门参考学习、指引办案,修订检委会议事议案规则,推进提升检委会决策科学化水平。抓好“业务部门”的条线责任,通过检察官联席会、案件研讨会、周五讲评会等,把好案件质量关。发挥“案管部门”中枢作用,定期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的趋势和运行现状进行研判,对案件的结构比、案件的类型、检察官的办案情况进行适时分析,为院党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聚焦责任传导 优化案件管理新机制
建立“数据联络员+专职数据管理员”制度,采取“‘苏查查’‘数检通’自动筛查+人工筛查”结合的方式,形成立体化数据核查模式,不断压实办案部门填录主体责任和案件管理部门审核监督责任,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预警。强化外部监督机制,规范检察听证工作流程,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创造性建立案件质量讲评工作机制,制定《案件质量讲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运用“自选办案质效较好案件和问题较多案件+必选案件”模式,采取“办案部门初评推送+案管部门审核筛选+会上开门见山晾晒+与会人员进行评议+承办人员表态发言+点评总结抓好整改”的方式开展案件质量季度讲评工作,并将讲评结果纳入检察官年终业绩考评。
坚持问题导向 落实质量管理新要求
制定《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完善案件审核机制,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职责范围,修改完善检委会、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职权清单和法律文书审核权限,紧盯不捕不诉、两项监督等重点环节,合理设置内部审批流程。探索关键文书审核机制,对法律文书开展自查、交叉评查、集中抽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开展针对性集中培训整改,个性问题反馈到承办人限期整改。抓实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机制,认真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办案组织、每一名检察官,出台《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政工工作衔接实施细则(试行)》,及时向政工部门抄送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向检务督察部门通报业务不规范问题监管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涉嫌违反检察职责线索,移送检务督察部门调查、处置。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部门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部门提供业务监管情况,强化对案件管理结果的运用,实现对“案”的评价和对“人”的考核同向发力、互促共进。
图文丨杞 兰
排版丨办公室
初审丨夏婷婷
终审丨曾萍红
(2024年第183期,总第1276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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