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持续加大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利用有奖举报渠道积极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有奖举报”案例曝光
12月15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涪陵交巡警珍溪公巡大队民警在珍溪镇国道351线路段将酒后驾驶摩托车的黄某某当场查获。经对黄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44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检查中发现,黄某某还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针对这两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黄某某予以罚款1500元。
来源:涪陵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