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福州滨海新城下沙片区控规350182-37-A-01、03、04、05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下沙片区,东湖湿地南侧,海螺塔路北侧,翠竹路及下沙路东侧,滨海大道(G228)西侧。拟调整用地面积46.45公顷(约697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为科教文卫用地、乔木林地、工业用地及其他草地等。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拟将原37-A-03地块拆分为37-A-03、11_2、及37-A-12地块(部分),将拆分后37-A-11_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高等教育用地(080401);将原37-A-01地块(部分)拆分为37-A-10、11_1地块,将拆分后37-A-11_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高等教育用地(080401);调整后高等教育用地(080401)用地面积216373平方米。
取消下沙路东侧及海螺塔路北侧公园绿地,由下沙路西侧体育场馆用地37-A-08地块预留20米绿化带,海螺塔路北侧20米绿化带以城市绿线进行管控,海螺塔路南侧沿线设置20米绿化带;衔接《长乐区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将南洋东河支河5东侧20米绿化带调整为15米,剩余地块与37-A-11_2合并调整为高等教育用地(080401);调整后公园绿地(140100)用地面积4383平方米。
2、规划指标调整。37-A-11地块,高等教育用地(080401),容积率≥0.65,建筑密度20%-35%,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0%,需同时满足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要求;37-A-05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绿地率调整为≥20%,其余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调整必要性
1、此次调整可进一步促进滨海新城体教融合发展,同时为滨海新城体育事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注入强大的体育人才支撑。
2、根据福州新区党政办公室办理告知单【2024】197号文件有关精神,为加快推动省体职院滨海校区(一期)项目建设,会议原则同意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约325亩用地性质由体育场馆用地(A41)、防护绿地(G2),调整为教育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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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于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福建省体育局主管,教学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是福建省内唯一一所省属公办体育高等职业院校,承担为体育行业、健康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