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个方面”深化改革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专访金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展之春

政务   2024-10-19 15:00   甘肃  


“深化农村改革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要路径,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所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实践路径,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金昌实践迈出新步伐,聚力打造全省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全省共同富裕先行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近日,金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展之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



构建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着力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大力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充分发挥组织带动小农户、激活资源要素、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作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设施不断夯实,运营质量显著提升,服务带动能力进一步强化。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持续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聚焦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着力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加快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以服务过程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有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稳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持续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加强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管理,认真落实分级审核、审查和审批制度,健全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有序健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阶段性任务,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发放工作。健全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制机制,有效实现为农民提供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盘活利用闲置农宅,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紧盯省委提出的集体经济发展倍增计划目标,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联动推进体系,制定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政策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强化“三资”监管,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不断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壮大村集体经济。

加强乡村社会治理。深入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指导各村成立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妇女主任等抵制高额彩礼志愿劝导队,开展宣讲劝导,引导适婚青年及家长摒弃高额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全面推行“连心促振兴”1456工作法,探索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乡村全面振兴新机制,通过“随时说”“上门问”“特殊报”“定期会”四种方式,让老百姓话有地方说、理有场所讲、事有人去做。


记者:杨小莉 徐泽年

来源:镍都金昌客户端


编辑:许   菲

责编:田红娟

审核:马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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