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 的选择和配电设计要求

百科   2024-08-06 06:00   山东  

🔺 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8.1.3条﹣ EPS 应按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下列检查:

1、核对初装容量,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核对输入回路断路器的过载和短路电流整定值,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核对各输出回路的负荷量,且不应超过 EPS 的额定最大输出功率;

4、核对蓄电池备用时间及应急电源装置的允许过载能力,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当对电池性能、极性及电源转换时间有异议时,应由制造商负责现场测试,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6、控制回路的动作试验,并应配合消防联动试验合格。

🔺GB 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第6.2.2条﹣ EPS 的选择和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EPS应按负荷性质、负荷容最及备用供电时间等要求选择。

2、电感性和混合性的照明负荷宜选用交流制式的 EPS ;纯阻性及交、直流共用的照明负荷宜选用直流制式的 EPS 。

3 、EPS 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连接的应急照明负荷总容量的1.3倍。

4 、EPS 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按疏散照明时间的3倍配置,有自备柴油发电机组时 EPS 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按疏散照明时间的1倍配置。

5 、EPS 单机容量不应大于90kVA。

6 、EPS 的切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用作安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

2)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其他场所不应大于5s;

3)用作备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

4)当需要满足金属卤化物灯或 HID 气体放电灯的电源切换要求时, EPS 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3ms。

7、当负荷过载为额定负荷的120%时, EPS 应能长期工作。

8 、EPS 的逆变工作效率应大于90%。

电仪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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