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华:从美国早期史的角度来理解什么是美国例外论——读《美国社会科学的起源》

文摘   2024-08-30 12:03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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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早期史的角度来理解什么是美国例外论——读《美国社会科学的起源》

杜华 |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文章经作者授权转载,原载《清华社会科学》第5卷第2辑,注释从略,详见原文


2020年夏天,上海师范大学的蔡萌教授组织了一场跨学科读书会,阅读的书目是多萝西·罗斯(Dorothy Ross) 的名作《美国社会科学的起源》。我有幸受邀参与了这次读书会,趁机啃了啃这部早就想阅读的经典。在阅读之际,深感此书之体大思精。这部社会科学史的著作涉及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和历史学等多个学科,在专业性、知识密度和思想深度等方面均让人叹为观止。其中,罗斯对美国例外论的解释,让我印象最为深刻。众所周知,美国例外论是美国学术领域和大众观念中的一个经久不衰的“神话”,也是一个非常经典的研究课题,托克维尔、桑巴特、李普赛特等人都有经典的阐释,美国历史学界的研究更是不胜枚举。近年来,国内学者也有很多讨论。①但罗斯对美国例外论的解读,还是给人以强烈的思想冲击。这一内容虽然在全书所占的篇幅很小,但作用却非常关键。因为在罗斯的论述中,美国例外论是一种至关重要的根源性和规范性的力量,它深刻地塑造了美国社会科学的特性。② 这意味着,此书所搭建的思想大厦是否坚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罗斯对例外论的阐释是否准确。因而,笔者从美国早期史这个比较熟悉的领域出发,对罗斯的例外论观点稍作剖析,从“史前史”的角度分析罗斯对美国社会科学起源史的阐释是否合理。


一 、 美国例外论的特征

罗斯虽然长期从事社会科学史研究,但是在美国学术界,她最主要的学术身份并不是社会学家,而是历史学家。自1990年以来,罗斯长期在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历史系任教。这也是她学术声誉最鼎盛的时期。美国思想史协会(The Society for U.S.  Intellectual History) 在2016年设置了“多萝西·罗斯奖”(Dorothy Ross Prize),奖励在过去一年中由新生代学者(研究生或者博士毕业五年以内的学者)所发表的最佳论文。①这体现了罗斯在思想史领域的巨大影响。在此书中,罗斯对美国例外论的解释就具有明显的思想史的特征。她在序言中也明确指出,这本书深波考克的《马基雅维利时刻》(The Machiavellian Moment)的启发和美国历史学家的影响,试图“回归到历史语境之中”(regress of contextuality) , 以思想史(intellecual history) 重构美国历史上的“社会科学家在其中工作的话语”②。因此,与社会科学学者对美国例外论的主流解释相比,罗斯的观点具有独特的思想厚重感和穿透力。

美国例外论不是一种先验的、自发生成的文化习俗或思想传统,而是在美国早期史中逐渐被构建出来的一种意识形态。这是罗斯对美国例外论做出的根本定性。具体而言,美国例外论有两个基本特征。
首先,尽管美国例外论是相互交织的思想的结合体,含有多个维度,比如美国对世界的使命、共和政府的创新等,其范围很难具体限定,但本质上它是一种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它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共和政府,二是经济机遇。用罗斯的原话说,所谓的美国例外论,就是“美国人相信,共和制度的成功建立,以及这块未经开垦的大陆所带来的自由机会,可以使美国成为千年王国,能够免除未来可能的质变,比如现代性在英国造成的大规模贫困和阶级冲突”①。这种意识形态其实是一种理想,其最核心的地方是想象和追求美国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从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初,以大西洋世界的主流观念来看,共和制的基础是公民的美德,它会激发公民追求公共福祉(public good)。但是从历史经验来看,人的逐利天性、共和国国内的矛盾、经济利益的诱惑、人口增长带来的压力等因素,往往会诱使公民堕落,一心追逐私利,最终导致共和国的崩溃。而在美国的建国一代看来,他们可以摆脱这种历史命运。一方面,他们通过扩大疆域和制度设计,以“利益对抗利益,野心抗衡野心”的方式,解决了历史上破坏共和国的各种病症;另一方面,美国西部地区的广袤土地,可以确保民众能够轻易获取耕地,捍卫自己的独立地位,这不仅使美国社会可以永远保持和谐和繁荣,也可以帮助公民维持美德。这意味着美国人可以超越过去的历史,永久地享受共和政府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一直处于自由和繁荣的状态之中。当然,美国例外论融合了新教的千年王国论、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等多种思想,内部也充满了张力。
其次,美国例外论是一种政治和思想的建构。美国例外论是在美国革命的经验过程中形成的,但它最初只是一种并不明确的自我认识,以界定这个新兴民族国家的国族认同。在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早期的国家和政治危机中,它被清晰地表达出来。此后,它迅速进入大众话语、宗教和政治语境。这一观念传播得非常迅速,并被广为接受,成为一种共识。不过,罗斯明确指出,这是一种有限的政治共识。绝大多数的黑人和女性被排斥在外,很多激进派和保守派也拒斥例外论。也就是说,即便到了19世纪上半期,美国例外论也是一种假定的共识,而非事实上的共识。但是,这种假定的共识却可以成为一种规范性的力量,在当时的主流政治话语中占据了支配性的地位。其关键原因在于,例外论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是紧密相连的。文化和政治精英的推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在他们的传播、教育和施压之下,美国社会的各个阶层才会接受美国例外论。当然,这个过程并不是理所当然的,也包含了拒斥和对抗。

罗斯的上述观点给人颇多启发。在美国历史中,还有很多类似的思想观念,比如排外主义、种族主义、地方主义等,它们在今天往往被视为一种自发生成的文化传统,但其实是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被各种政治力量所塑造出来的。如果能展现这个塑造过程的复杂性、冲突性和多样性,就可以做出相当有意义的史学研究。

二、美国例外论的核心是对历史主义的逃逸

美国例外论之所以能在美国早期被建立起来,其实是受到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罗斯从历史主义(historicism)的角度给出的解释,则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何谓历史主义?罗斯认为,这是欧洲思想家在19世纪早期普遍认可的一种全新的认识历史方式,具体而言,就是“将历史理解为持续的质性变迁序列”,“用情景性话语(contextual historical terms)来解释整个现实,甚至包括那些早先被认为是绝对的和不变的事物”①。罗斯从更广泛的现代性和现代社会诞生的角度来分析这一观念的出现。新文化史家林恩·亨特(Lynn Hunt)的阐释有助于我们理解罗斯的这一观点,在他看来,我们今天对历史和历史实践的理解是启蒙运动的产物。在古典时期,西方人并不具备我们今天所谓的历史意识,“在希腊罗马人看来,历史只是涉及人、事、物,他们并不展现其中的意义和模式。历史呈现的不过是人类的冲动、弱点、野心以及不能更改的后果”,当时“西方人认为历史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所以它并不按特定的时间概念发生,时间是冲突的也可以不是,时间是循环的也可以不是,没有人可以确知”。①后来,基督教把线性的历史观引入希腊罗马文化世界,按照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理念,时间开始变成一条线,有起点和终点,而且时间显示的是上帝的意志。这样一来历史和历史时间跟宗教结合在一起,历史进程就有了目的论的成分,每一桩历史事件实际上多少都与神的安排有关。科学革命和启蒙运动的重要后果,是使历史和历史时间变得世俗化。启蒙运动带来了一种线性的、乐观主义的、进步式的历史观,它同样带有一种目的论的色彩,只不过是世俗意义的。
罗斯认为,18世纪后期以来,这种启蒙运动的历史观在欧洲受到了挑战和修正。法国大革命的失败、浪漫主义的兴起、德意志的文化民族主义以及欧洲在19世纪前期遇到的一系列危机,都发挥了作用,由此产生了罗斯所谓的历史主义,其主要特点是“强调人类过去和未来的多样性和偶然性”②,认为历史不是一成不变的,过去和现在可能会发生质的变化。
为什么美国没有产生这种历史主义呢?罗斯认为这主要是两个原因所致。第一,美国人认为他们的革命是成功的,美国人将革命的胜利和依据宪法建立共和国理解为基督教和共和时代的事件。革命胜利之后,新教徒将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与千年王国联系起来,认为这将带来人类的拯救和历史的终结。美国的进步是一颗千年王国种子的生发,而不是一种历史变迁的过程。第二,美国人调和了共和主义和苏格兰启蒙思想。共和主义认为,共和国的健康维系,有赖于公民保持其美德和参与政治,而只有农业社会,才能确保这一点。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将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商业会取代农业成为财富的主要来源,贫富差距会拉大,大量的公民会变得贫穷,共和国必将衰落。苏格兰启蒙思想中关于商业和现代社会的观念认为,在农业和商业社会之中存在某个点:一方面,社会仍具有农业社会的特征,公民保有美德;另一方面,社会将如商业社会那样繁荣,但不会出现大规模的贫困。美国人认为,他们建立的共和制度,以及北美大陆用之不尽的土地储备,会使美国正好踏在这个点上。美国将会进步,但是不会像过去的共和国那样变老(堕落、大规模的贫困)。这意味着,美国将摆脱历史变迁的宿命,一直处于共和与繁荣之中。在19世纪上半期,这两种观念被民族主义和新教的宗教虔诚所强化,使得美国民众更加抗拒历史主义,接受例外论。①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例外论在19世纪初期就已经稳操胜券了。罗斯认为,在19世纪上半期,尤其是1812年美英战争和19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出现了对例外论的焦虑。这是因为,“市场革命”在这个时期席卷美国,美国社会出现了强烈的商业化、利益多元化、政治民主化趋势。这种剧烈的社会变迁让很多美国人感到困惑和焦虑,传统的道德标准似乎已经被打破,未来则充满了不确定性,共和国似乎正在堕落。美国的知识精英通过两种方式来化解这种焦虑。一是向后看,以寻求历史传统。美国的知识精英将美利坚民族的历史与英国的盎格鲁撒克逊自由解释结合起来,发展出一种“关于历史变迁的扁平概念”,认为美国不是一个地方性的、临时条件的产物,而是处在一个普遍意义的长期连续之中,以及来自欧洲大陆漫长的自由传统的新的发展阶段。二是向前看,强调美国这个千年王国的“新”特点。他们认为,西部地区未经开垦的大陆为美国提供了逃离共和国腐败的机会。通过西进,美国可以成为一个自由的国家,并重新产生之前的德行。他们可以将历史抛给过去,在自然的领域中展现他们的命运。利用这种自然永恒和自我更新的能力,他们可以在空间而不是时间上获得发展。①罗斯指出,这种例外主义观点,使得美国人认为他们的国家是一个“自然之国”(Nature's Nation),即美国独特的自然环境使得美国人可以摆脱历史主义的宿命,永享自由、繁荣和美德。这一解释显然受到了美国早期史名家佩里·米勒(Perry Miller)的影响。因为,“自然之国”的概念最早就是由米勒提出的。他认为,从殖民地时期开始,北美人就将这片大陆上神奇而丰富的自然世界与公民的美德、民主的命运联系起来,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二者联系起来的那种独特环境,即自然的野性和偏远,已经基本消失,但自然的概念仍然是定义美国的一个重要观念。②
由此,罗斯指出,美国例外论的核心是美国在历史上的特殊地位,也就是美国从历史主义中逃逸了。从历史主义角度出发,一切事物会发生变化,而且会发生质的变化;过去需要被一直追问,未来充满不确定性。但是在美国人看来,美国人的历史将不会发生质的变化:第一,美国不会像欧洲一样进入一个不确定的未来;第二,美国的进步将不会带来质的变化。从政治上来讲,美国不会改变它的政治制度,只会对共和制进行更加精细的调整,在经济上美国只会出现物质和财富在数量上的增长,而不会出现因物质和财富增长带来的经济冲突。



三、美国例外论的情绪状态

罗斯对美国例外论精神气质的分析,也给人颇多启发。她认为,从一开始美国例外论就不是一种无比稳定、乐观、硬性的意识形态,而是怀有一种深切的焦虑,即对共和体制和经济繁荣将衰落下去的担忧。①

近年来美国学术界关于建国初期政治文化的研究,都证明了罗斯的这一判断是可信的。耶鲁大学的美国史学者乔安娜·弗里曼(Joanne Freeman)就指出,如果我们回到18世纪90年代的美国,会发现对共和国命运的焦虑感弥漫在当时的政治精英群体之中。作为现代世界中第一个共和国的缔造者,美国建国初期的政治家们远没有后人想象的强烈的自信;恰恰相反,他们中的大多数都认为共和实验是一件太不确切的事情。一方面,他们对美国的未来充满焦虑、不安,担心他们的共和实验随时可能会以失败告终;另一方面,他们也清晰地知道,自己正在进行的共和实验是前无古人的创举,因而每一项举措都具有开先例的重要意义,这种“沉重感”更加剧了他们的危机意识。②

1789年4月30日,华盛顿在临时首都纽约市就任新宪法下的第一任总统。在就职演说的结尾,他宣称“自由之火的保存和共和政府的命运”,取决于“美国人遵守上帝之命所进行的共和实验”。③这表达了建国一代人的信念:他们所开创的是一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实验,但是这个实验的结果远没有定论,这个大共和国的稳定性和长期可行性似乎都是个问题。这样无师可法的焦虑感同样笼罩着其他的政治精英。1789年6月30日,詹姆斯·麦迪逊在写给当时远在巴黎的托马斯·杰斐逊的信中,曾不无忧虑地道出了那一代美国政治家的处境:“我们身处荒原之中,没有任何足迹可循。”④次年1月,华盛顿总统在给英国历史学家凯瑟琳·麦考利·格拉汉姆(Catharine Macaulay Graham)的信中,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在我们通往政治幸福的道路上,我们的处境是全新的;如果能这样表达的话,我们走在一片人迹罕至的土地上。我们的任何行为在此后都会被视为先例。”①

在建国初期,尤其是18世纪90年代到19世纪初,这种对共和国命运的焦虑感几乎无处不在,因此每一起政治事件都会引发联邦分裂和内战的恐惧。1790年,当关于联邦首都的位置和汉密尔顿财政计划的争议爆发之后,就有很多人相信联邦不会持久。1792年,当党派纷争开始的时候,华盛顿就担心政府会分裂。此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包括1794年宾夕法尼亚抗税事件、1795年杰伊条约之争、1796年总统选举、1798年“XYZ事件”和《惩治叛乱法》(Sediction Act)的制定,都引发了严重的政治危机。以今日的眼光来看,可能会觉得其中的某些事件并不会导致那么严重的后果,但是为何当时的美国政治精英会如此“小题大做”呢?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对共和制的未来充满不确定感,故而每一场政治事件都会引发联邦分裂和内战爆发的恐惧。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这两位联邦宪法的主要推动者,在去世之前都对联邦的弱点忧心忡忡。麦迪逊在临终之前写了一本名为《致我祖国的建议》的备忘录。②汉密尔顿在与伯尔决斗的前夜还在给一位友人写信,敦促他要阻止“我们帝国的分裂”③。1800年大选,是美国的政治权力首次从一个政党合法地转移到另一个政党手中,因而很多政治精英担心这次权力转移会失败,进而导致共和制的崩溃。这年春天,纽约州的民主共和党人马修·戴维斯曾这样写道,这次选举将“清晰地证明共和形式的政府是否值得角逐”,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我们未来的命运”。①随着选举的临近,联邦党人同样也感到不安,很多人认为这将是最后一次选举。即便是约翰·亚当斯总统也认为,他的一些支持者试图颠覆共和国,最终制定一部新宪法。②1800年5月初,也就是投票开始前的几个月,不少政客们都在讨论联邦分裂和内战爆发的可能性。③

总之,从美国早期史的角度来看,罗斯对美国例外论的这种焦虑感和不安全感的描述是非常准确的。自19世纪上半叶以来,随着美利坚民族主义的兴起,精英群体的这种焦虑感在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美国将成为“山巅之城”的自信。④但是这种深刻的危机意识并未彻底消失,而是内化为美国文化传统的一部分,深刻地塑造了美利坚民族的精神气质。即便在美国已经崛起为世界大国的20世纪,仍有佩里·米勒、理查德·霍夫斯塔特、埃德蒙·摩根、艾伦·布鲁姆等诸多文化精英对美国文明的衰退忧心忡忡。理解美国例外论的这一潜藏的悲观情绪,对于理解今日之美国至关重要。


四、美国例外论是否为美国早期政治话语设置了基本框架?

罗斯认为,在19世纪上半叶,例外论已经为美国政治话语设定了基本的框架。换言之,在内战前数十年中,例外论是美国政治的“共识”。这一观点确实很有启发,但是也存在一些可商榷之处。
罗斯指出,辉格党和民主党这两个第二政党体系中的主要大党,“主要分歧是关于如何更好地实现例外论者的承诺,每个政党都以不同的方式界定了实现那个承诺的方式和困难”①。罗斯在讨论辉格党的意识形态时,引用的主要是约翰·阿什沃思(John Ashworth)的观点。她认为,辉格党与民主党虽然存在矛盾,但是都使用共同的话语,而且目标是一致的,即实现美国例外论的理想:维持共和制度,保持社会的平等与繁荣。这里可能有两个问题:其一,约翰·阿什沃思的论点有个大前提,他认为杰克逊时期美国正在从共和主义向自由主义转变,因而共和主义对两党的意识形态有重要影响。从这个角度看,他的观点确实可以成为罗斯的证据。但是,美国历史学者近年来的研究成果表明,共和主义从未成为一种连续的、支配性的意识形态,即便在18世纪也是如此。共和主义也从未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地方,影响精英和大众的思维方式。其二,约翰·阿什沃思深受马克思主义史学传统的影响,他是在民主与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矛盾这一框架中解释辉格党意识形态的。他认为辉格党的意识形态是“贵族式”的,他们拥抱资本主义,反对民主和平等;而民主党的意识形态则是“农民式”的,他们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带来的变化感到不安,要求实现所有公民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平等。二者的冲突实际上是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之间的辩论的延续。②这种解释有一个明确的现实指向,即挑战“二战”之后美国社会广为流行的“自由共识”(liberal consensus)③,证明至少在杰克逊时期,美国人远未达成“自由共识”。这恰好与罗斯对例外论“共识”解读是相反的。
更重要的是,罗斯可能低估了奴隶制之于内战前美国政治的分裂性的影响。罗斯认为,即便奴隶制的存在,构成了美国例外论的“巨大例外”,但是南部的奴隶主精英们仍然是在修正例外论的框架,而非将其废除。在内战前,尤其是在19世纪30—50年代,美国南部的奴隶制精英为了捍卫奴隶制,试图修正美国例外论。约翰·卡尔霍恩、托马斯·R.迪尤和乔治·菲茨休等一批拥奴主义者认为,北部的资本主义和工业化,将导致美国走向与欧洲同样的道路,即因繁荣而带来大规模的贫困和阶级冲突,最终会使共和国衰落,而南部奴隶制社会的乡村精神、农业文明和等级制度,恰好可以抑制资本主义的无限制发展,以拯救共和国。
从内战前奴隶制政治史的角度来看,罗斯的这一观点不免让人心生疑窦。首先,南北双方是否真的共享了例外论话语。美国历史学者普遍认为,在19世纪上半叶的历史语境中,奴隶制这个庞大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存在,使得一种全国性的政治共识其实很难达成。美国史名家乔伊斯·阿普尔比(Joyce Appleby)甚至说,在19世纪初,南北双方在政治文化方面的分歧已经十分明显,在“相互尊重和争议的概念”问题上已经无法谈判,而且它们对各自的未来和精神世界的期盼也完全不同;从一定程度上说,二者甚至已经是两个国家。①
其次,南部是否真的对美国例外论做了修正。罗斯在论述时,引用的是德鲁·福斯特(Drew Gilpin Faust)和艾伦·考夫曼(Allen Kaufman)等老一辈历史学者的观点。这些学者的基本看法是,在内战前,南部的奴隶主精英对奴隶制的前途非常焦虑,尤其是对奴隶制的经济效率和前景很担心。②这成为罗斯前述论点的基础。但是,近些年关于奴隶制的新研究,从根本上挑战了这些观点。很多学者认为,在19世纪50年代,奴隶制并未被工业资本主义所取代,而是利用新的技术,为西欧和美国北部快速发展的城市和工厂生产了空前数量的消费品。英国议会在1846年废除《谷物法》,推动了自由贸易原则在大西洋世界的兴起,更加有助于奴隶生产的商品在世界范围内的贸易。美国的棉花、古巴的糖和巴西的咖啡,占据了全球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这无疑会让南部的奴隶主精英坚信奴隶制具有无与伦比的经济价值和实力。而且,他们认为,导致这一切的不是棉花、糖和咖啡这些产品,而是奴隶制本身,因为与自由劳动相比,强制劳动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这个“铁一般的事实”,表明奴隶制作为一种高效的经济制度,必将持续存在。①从这个角度来看,南部奴隶主精英认为他们也是资本主义和现代化的推动者。而且,不少研究也表明,截至19世纪30年代,奴隶制已经成为美国民主政治的“毒瘤”。它不仅成为一种强大的政治权势,全方位地控制了联邦政治,还从民主体制内获得了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养料。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中,南部的奴隶主精英不是绞尽脑汁地去修正例外论,而是理直气壮的“发展”和“挪用”例外论,声称共和制的基础是奴隶制和种族等级制度。②由此看来,在内战前的美国,例外论作为一种“共识”,只存在于特定的利益共同体之中。在全国层面,不同群体的其实打着“共识”的旗号,来使用和争夺例外论。正是这一过程,导致了南北之间的深刻分裂。
当然,上述的不少研究都出现在罗斯此书出版之后,用后人的研究来苛责罗斯,显然是不合理的。但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罗斯用例外论来解释美国社会科学的科学主义特征,这一“将美国社会科学历史化”的努力,可能在源头上就是反历史的,具有化约主义之嫌,需要进一步反思。

编辑 | 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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