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缴费期不再延长。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1月1日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后三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而且每断缴一年会增加一个月的变动待遇等待期,断缴4年以上就会至少有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如果2025年未参保,2026年即使参了保,也要过4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2025、2026、2027、2028年连续4年未参保,2029年即便参了保,也要过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为了不影响2025年度医保报销,特此提醒您及家人尽快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