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迁安市公开招调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调数量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调8名迁安市纪委监委、迁安市委巡察机构一级科员,具体职位详见《迁安市公开招调公务员职位表》点击查看完整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唐山市内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符合调入机关条件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上级垂直管理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优先;
2.具备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5年11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符合工作调动年限要求且达到最低工作服务年限;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11月(含11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除外);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7.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及法律、法规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按照“自愿报名、单位同意、组织部门审核”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5日8:30至2024年11月27日17:30。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11月29日8:30至11月29日12: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迁安市委组织部(迁安市钢城大街行政办公中心133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在迁安市进行,聘请第三方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计划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有关事宜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在迁安市进行,聘请第三方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成绩汇总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员名单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学位高者,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调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一般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2.考察。迁安市委组织部、招调机关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招调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
因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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