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点击查看完整岗位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点击查看完整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和技能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5日至2006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具有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方法、程序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其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限制。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http://120.211.69.217:8036/
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11月23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17:00。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技术咨询电话:0311- 8710223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笔试点击查看完整岗位表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考生于11月28日9:00至30日9:00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11月30日上午9 :00至11:00
2.笔试科目和内容。
(1)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2)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5.2024年11月30日20点以后,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2024年12月3日,复审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在本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2月7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异地选派评委,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职业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点击查看完整岗位表
3.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1.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同岗位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有报考本岗位最高执业资格证者、学历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年龄小者。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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