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成为一种“资源”,不法分子通过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获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
案情回顾
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基本案情如下:
被告人杨某在“纸飞机”APP上的一个虚拟货币群聊里看到有人打广告可以查询公民个人信息,便萌生了非法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想法,后杨某便在多个微信群中发布可以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
2024年4月至案发,杨某一共非法查询过20余次公民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冻结原因、个人户籍信息、婚姻关系、全国网逃信息等),从中获利人民币14223元。
法院审理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大数据时代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尤为重要,非法获取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实施违法活动,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应当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做到陌生电话不信、陌生链接不点,避免被不法分子窃取个人信息导致上当受骗。
编辑丨王瑶 编审丨罗光飞 监制丨陈细勤